11年前用个表情包,11年后竟被索赔1万,这事儿听起来就离谱。申先生11年前在公众号发文章用了“给跪了”表情包,著作权方就起诉索赔。好在最后协商赔了300元了事,而且这文章阅读量也就500余次。律师还说申先生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不过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年内,只要著作权人在3年内起诉,就没超时效。原告说只起诉商用主体,个人传播不追责。感觉这索赔就像突然冒出来的“定时炸弹”,让人猝不及防啊!



11年前用个表情包,11年后竟被索赔1万,这事儿听起来就离谱。申先生11年前在公众号发文章用了“给跪了”表情包,著作权方就起诉索赔。好在最后协商赔了300元了事,而且这文章阅读量也就500余次。律师还说申先生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不过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年内,只要著作权人在3年内起诉,就没超时效。原告说只起诉商用主体,个人传播不追责。感觉这索赔就像突然冒出来的“定时炸弹”,让人猝不及防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