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是否应该设置摆渡车,关键在于其定位是否回归服务本质,而非沦为创收工具。
摆渡车的合理存在价值
生态保护:减少私家车进入生态敏感区(如九寨沟、长白山等),降低尾气排放与环境破坏。
客流疏导:在大型或山地景区(如张家界、稻城亚丁)中,科学规划摆渡线路可优化游览动线,提升安全与效率。
便利游客:为携带老人、儿童的家庭节省体力,尤其在核心景点距入口较远时提供必要接驳。
但必须杜绝以下问题
强制消费:不得以“禁停”“禁行”等手段变相逼迫游客必须乘坐摆渡车,尤其当存在空置停车场却故意拦截自驾车辆时。
捆绑销售:门票与摆渡车票应分开售卖,允许游客自主选择是否乘坐。
价格畸高:摆渡车票价不应成为“隐形门票”,国家发改委明确要求配套交通服务应“补偿合理成本不计利润”。
服务缺位:高峰时段候车时间过长、车辆超载、无遮阳避雨设施、司机服务态度差等问题需系统整治。
文旅部的整治方向(截至2026年4月)
文化和旅游部已对长白山、龙虎山、稻城亚丁、崂山、天柱山等多家5A景区摆渡车问题点名,并采取以下措施:
限期整改;
暗访检查;
挂钩A级景区评级——整改不力者可能降级或摘牌。
建议做法
合理定价:参考城市公交标准,或按里程分段计价,票价不宜超过门票合理比例(如建议不超过30%)。
提供替代方案:允许步行或骑行(在安全前提下),或保留部分自驾停车点。
透明运营:公开摆渡车成本构成,引入价格听证机制。
摆渡车可以有,但必须以游客体验为中心,杜绝“为收费而设车”。若景区因管理成本或商业利益将摆渡车异化为“必选收费项目”,则违背了其设立初衷,应被规范甚至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