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摆渡车本意是为游客提供便利、保护生态环境,但在实际运营中,部分景区存在多种“套路”,引发游客不满。
一、变相强制消费
人为制造刚需:将停车场、游客中心设在距离核心景区数公里甚至十公里以上,并切断便捷步行通道,迫使游客“被迫自愿”乘坐摆渡车。
捆绑销售门票与车票:线上购票仅提供“门票+摆渡车”联票选项,不给游客单独购买门票或车票的选择权,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自主选择权。
二、价格与服务严重不匹配
票价过高:部分5A景区摆渡车票价达38元,相当于门票价格的42%;甚至有景区摆渡车收费比门票还贵。
分段计价、重复收费:同一景区内将路线划分为多段,每段单独收费,需多次购票换乘,体验差且成本高。
三、服务体验差
候车时间长、调度混乱:节假日排队时间过长,车辆超载,指引不清。
停靠点不合理:将游客放在商业街而非景区出入口,诱导购物。
信息不透明:未提前告知需多次换乘、步行路段等情况,导致游客预期落差大。
四、监管盲区下的牟利行为
景区门票价格受严格监管,而摆渡车定价机制模糊、缺乏统一标准,成为“隐形门票”和创收工具。
部分景区以“生态保护”“安全管理”为名,实则通过摆渡车实现变相二次收费。
整治动态
文化和旅游部已于2026年4月启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摆渡车线路不合理、定价偏高、服务不佳等问题,涉及吉林长白山、江西龙虎山、四川稻城亚丁、山东崂山等5A景区。整改不力者可能面临降级或摘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