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在哺乳期期间,她上班时无意间发现小小的办公室竟暗藏了一个针孔摄像头,且镜头正对着自己,她想到平时每天在办公室里吸奶,女子便与公司理论,事后,虽然公司将伪装的摄像头更换为正常设备,但女子仍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销毁监控视频、赔礼道歉并作出一定的赔偿。最后法院这样判!
信息来源:杭州网
这事的主人公赵女士,在这家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做行政,已经干了整整十年。
2024年9月27日,休完产假的她本来一直在昌平办公区上班,考虑到家住朝阳,来回跑太折腾,就申请调到了离家更近的朝阳办公点上班。
她所在的办公室是综合管理部的独立办公室,才20平大小,摆了四个工位,但平时基本只有她一个人在这办公,房门还能上锁,说是个半私人的小空间都不为过。
那时候她还在哺乳期,每天都要在办公室里吸奶,关上门就图个安心,怎么也没想到头顶上会有眼睛盯着自己。
同年10月12日,她抬头找东西的时候,突然瞅见天花板上并排装了两个烟感报警器。
她当时就犯嘀咕,这么小一间屋子,消防要求也没说要装两个烟感啊?
越想越不对劲,她就站到椅子上凑近了看,这一看直接吓出一身冷汗——其中一个“烟感”里藏着个针孔摄像头,镜头不偏不倚,正好对着她常坐的工位方向。
一想到自己这半个多月每天在办公室吸奶的场景都被拍了下来,赵女士气得浑身发抖,当天就去找了公司老板,要求查看监控内容,把涉及她的视频全部删掉,还要公司给她道歉。
可老板压根没把这事当回事,反而说办公室不是她一个人的,装摄像头是公司经营需要,又不是专门针对她。
还说几年前她去昌平办公的时候,这个办公室就公开装过摄像头,老员工都知道。
双方谈崩了,赵女士直接报了警。
报警之后,公司倒是动作挺快,当天就把那个伪装成烟感的摄像头拆了,换成了正常的烟感报警器。
可赵女士心里的坎始终过不去:自己从头到尾没看到过监控内容,到底拍了多少?
有没有被备份?会不会哪天就被人传出去了?这些疑问一天没答案,她就一天没法安心上班。
想来想去,她干脆把公司告上了法院,不光要求销毁全部相关视频、书面道歉,还提出要2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且要求公司在内部公开道歉30天,给所有员工提个醒。
到了法庭上,公司的辩解更是离谱。
代理人先说摄像头是2024年10月8日才装的,装在正常位置,监控的是整个综合管理部区域,不是只拍赵女士。
还说这个办公室不止赵女士一个人用,之前公开装摄像头的事全公司都知道。
最过分的是,他们还拿出了一个说法:装摄像头的时候,赵女士的工作地点已经被调整到昌平了,朝阳这个综合管理部办公室根本不是她的办公地点,装监控跟她没关系。
法院查了之后,事实明明白白摆在那:这个办公室是封闭式的,房门能上锁,赵女士在这里有固定工位,这段时间确实一直在这办公。
公司装的是伪装成烟感的隐蔽摄像头,位置就在她办公桌侧面的天花板上,既拿不出证据证明提前告诉过赵女士这里装了隐蔽摄像头,也说不出为什么非得用伪装成烟感的针孔摄像头,非装在这个位置不可,完全没有不可替代的必要性。
法官也说了,公司出于管理需要装监控没问题,但得守规矩,要合法、正当、必要,不能偷偷摸摸用隐蔽设备,侵犯员工的隐私。
更何况赵女士当时刚休完产假,还在哺乳期,本来对私密环境的需求就比普通员工更高,公司这么做明显过界了。
至于精神赔偿的数额,法院是综合了公司的过错程度、给赵女士造成的影响,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这些因素考虑的,没有支持2万的诉求,最终酌定是5000元。
赵女士要求的公司内部公开道歉30天的诉求,法院也没有支持。
最后法院当庭判了:公司要在7天之内,销毁所有拍到赵女士的视频,绝对不能留存、备份、传播,还要给赵女士写书面道歉信,另外赔偿5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拿到判决之后,赵女士和她的代理人都说,就是想给所有职场女性提个醒,要是遇到类似的侵权事,别忍气吞声,大胆拿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该讨的公道一定要讨回来。
其实,公司大大方方装摄像头,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如果暗地里装摄像头不尊重员工的隐私,确实太过分了,谁也无法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