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泯灭良知!连基本生理底线都无情践踏!”2022 年,广东清远,60 岁老汉当保安三年,每日苦熬 18 小时,月薪仅有 2100,加班费更是无从谈起。凌晨三点半,他疲惫难忍小憩 16 分钟,惨遭公司无情辞退!
凌晨3点半,小区安静到能听见风声,60岁的保安老成坐在椅子上,低头眯了16分钟,结果呢,被公司当场认定为严重违纪,直接开除,零补偿。
这不是一时犯懒,他那天已经连轴转了十几个小时,早上7点上岗,干到下午1点半,晚上7点半再回来守夜,一直熬到第二天清晨,算一算,一天在岗约18小时。
合同写着标准工时,听起来挺体面,真正干起来却是另一套,他自己整理过排班表,一个月的加班常常300小时往上走,法律允许的上限是36小时,差得离谱。
挣多少钱呢,每月2100元,按工时算,时薪不到4块,当地当时的最低小时工资已经在16元以上,不仅没有加班费,连基本线都没碰到。
一个60岁的人,长期高强度值守,夜里还得扛眼皮,身体哪顶得住,16分钟的打盹,更像身体拉响的警报。
公司盯住的却只有监控里的那16分钟,说值班睡觉,属于严重违纪,立马解除劳动合同,不用商量。
16分钟到底算不算严重违纪,关键看前因后果,不是只看一个动作,背后那一整套不合规的用工,能被忽略吗。
老成没有认命,他去找法律援助,开始一点点攒证据,排班、考勤、工资流水,能拿到的都拿到,先申请劳动仲裁,接着起诉到法院。
维权不轻松,整个流程拉得很长,对一个60岁的人,跑这些窗口,本身就是次消耗,再加上没有收入的日子,压力不小。
法院审理时,没有只盯着监控截图,把用工全貌放在一起看,工时长期超标,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加班费没有,年假、高温补贴也缺斤少两。
在过度疲劳状态下,短时间打盹,是正常的生理反应,不能简单扣上严重违纪的帽子,更不能用这点做借口,想开谁就开谁。
2024年4月,一审判决落下,物业属于违法解除,需赔偿26291.93元,里面含违法辞退的赔偿金,没休的年假工资,高温补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
这笔钱不算多,和他三年几乎没停的付出比起来,也难说公平,但意义不止在金额,真正被摆上台面的,是很多人都懂却常被忽视的现实。
有些岗位在透支人,保安、保洁、门岗、值夜,几乎成了大龄劳动者的最后选择,岗位要求不高,招人容易,但班次长、强度高、休息少,常常被包装成“职责所需”。
问题在于,职责不是挡箭牌,合法合规才是底线,用工长期超时、不给加班费、工资还低于标准,企业还有脸谈纪律吗。
凌晨三点半,人犯困是本能,谁又能铁打不睡,真要上夜班,就该安排轮岗,设置短暂休息,保证人值守和人不垮,才叫管理。
公司握着管理权,是用来管人,还是用来压人,很多时候就看这一点,你知道老员工不敢轻易离职,于是放肆拉长工时、压低工资,最后用“制度”一刀切。
说到底,真正关键的不是监控拍到了什么,而是你让人怎么活,2100元在当地,连基本生活都够呛,老成出来干活,是想靠双手糊口,不是来做永不停的机器。
更刺眼的是那张合同,纸面上写着标准工时,实际执行却完全失真,这种“表里不一”,让劳动者无处可据,出事时还得自己举证自救。
有人会问,员工就能上班睡觉吗,当然不能,但前提是,你得先把合法工时、合理班次、应有报酬给足,否则拿纪律做挡箭牌,站不住脚。
也有人说,公司需要形象和安全,保安怎么能打盹,安全当然重要,可安全靠人,人要清醒,就得有休息,连短暂的眯一下都容不下,谁能保证整夜不出差错。
法院的判决给了一个信号,法不是替哪一方说话,而是按边界画线,企业越线,用制度管人就会失效,劳动者疲惫到极限的生理反应,不能当成辞退理由。
这件事之所以引发关注,不只因冷冰冰的辞退,更因它照见了大龄务工者的难,选项少,谈判弱,怕丢饭碗,只能吞下不合理的排班和低薪。
长此以往,超时被默认,打盹被污名,冲突一来,视频变成武器,程序走得还挺利落,却没人问一句,为什么要把人逼到这一步。
你会接受每月300小时的加班吗,你能用不到4块的时薪支撑一家开销吗,面对这样的岗位,你会要求休息,还是沉默上岗。
企业要利润,要秩序,没问题,但人需要尊严,需要健康,这两件事并不冲突,轮班、补休、夜间短歇,都是可操作的做法。
老成的案子不算轰动,可在很多夜里值守的人心里,像盏开着的小灯,提醒着什么该做,什么不能做。
夜深了,椅子还在岗亭里,三点半的困意也还在,真正变不变,看每一家公司的选择。
信息来源:法治网《保安一天工作 18 小时因打盹被辞退》,2024-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