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白冰的那个事件
我想说干互联网还是太挣钱了!
通报里有个细节,很多人扫一眼就过去了:白冰在成为“探店天花板”之前,正儿八经是个实体老板。做豪车租赁、开餐饮,在地方商圈算得上号,人情世故、经营门道,他哪样不懂?
可就是这么一个在酒桌上谈过生意、管过员工、扛过库存积压的大老板,突然放下实业,一头扎进互联网,对着镜头大口炫饭、挤眉弄眼,还费尽心思注册空壳个体户、把个人奢侈品硬塞进公司成本,千方百计要把钱留在自己口袋里。
到底图什么?
看到那个偷逃税额,我瞬间就懂了:果然,互联网还是太挣钱了。
追缴加罚款1891万,光偷逃的个税、增值税就911万。按经营所得最高税率反推,能偷逃出这个数目,意味着他这几年的实际收入,保守也是大几千万的量级。一条探店视频报价大几十万,顶上一个小加工厂撅着屁股干一整年的利润。在实体行业,你得伺候客户、压货款、防赊账,操着卖白粉的心赚卖面粉的利;在互联网,流量就是印钞机,吆喝几声,钱比潮水来得还快。
别说大老板放不下身段,在绝对的利益面前,身段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他甚至把生意场上的精明带进了网红圈,偷税手法都带着财务老炮的“专业感”——拆分收入、虚构成本,把避税玩成了一道算术题。可惜,算盘打得太响,终究盖不过法律的声音。
真正扎心的地方在这里:一个在实业里摸爬滚打起来、理应最懂踏实经营的老板,都抵挡不住互联网造富的诱惑,并且乐此不疲,深耕其中。这是不是在说,虚拟经济的投入产出比,已经夸张到让传统行业最聪明的脑袋都开始集体叛逃?
如果连积累了一定原始资本的人都沉迷于赚快钱,甚至为了留住利润不惜踩红线,那谁还愿意去啃制造业的硬骨头,去干那些利润薄得像纸、回款慢得像蜗牛的苦生意?
当然,违法的代价他得自己担。账号封了,人设崩了,近1900万的罚单砸下去,一时半会儿缓不过来。但一个白冰倒下去,屏幕后面有多少个“老板”,还在跃跃欲试地想把生意搬到流量里?
最后,诚心问大家一个问题:假如你有白冰当初的资本和选择权,你会守着那家看得见天花板的小公司,年复一年地精打细算,还是豁出去,到互联网的江湖里赌一个日进斗金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