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商业短信未经同意不得发送”,5月1日起正式施行。看起来很简单的一句话,背后却是

“商业短信未经同意不得发送”,5月1日起正式施行。看起来很简单的一句话,背后却是无数人“被骚扰”多年的终结。

先说解读。所谓“未经同意”,意味着商家不能再默认你有接收广告的意愿。以前那种注册账号时藏在长篇协议里的小字条款、买完东西后自动勾选的“接收优惠信息”,通通作废。你的手机号码,不再是谁都可以随便戳一下的公共按钮。

说到评论,我想起自己每隔几天就要做的一件事:截图保存退订短信的回复记录,然后点击“退订”——有的管用,有的不管用,有的退订之后反而来得更勤了。这种疲惫几乎是全民共有的日常。

但这条规定的深意不止于“少收几条垃圾短信”。它真正触碰的是现代商业的一个隐秘逻辑:把“不拒绝”当成“同意”。商家习惯了便宜行事,觉得你不反对就是愿意。而这条新规把举证责任翻了过来——你必须明确点头,我才能发给你。

说到底,商业推广没有错,错的是那种“反正发了也不犯法”的侥幸心理。现在好了,手机终于可以清静一点。而我们作为普通人,也该学会一件事:沉默不是表态,不回复不是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