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40岁女子到医院治疗颈椎,66岁男医生先给她做了针灸,随后将其带到一间单独的诊室,要求其脱光衣物,接受治疗。女子虽然心存疑虑,但不敢质疑,只好乖乖照做,万万没想到,治疗结束后男医生竟突然伸出双手,朝着女子胸部就来。女子吓的魂飞魄散,立刻报警,这下,男医生工作丢了不说,还成功将自己送了进去。
4月16日,武汉一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岁的李姐为颈椎问题挂了疼痛康复科。本次负责接诊医治的,是一位 66 岁的返聘在岗医师陈某。这名患者起初在公用诊疗室内进行针灸理疗,全程诊疗期间,身体各项状态平稳,表面并未出现任何异样状况。
针灸操作刚一结束、针头完全取下后,这位陈姓医师当即提出,想要移步至单独诊疗隔间,为当事人做进一步身体排查。结果呢,门一关,他要求李姐把衣服全脱光,说是治疗需要。
她心中暗自犯嘀咕,治疗颈椎竟需脱光?这想法在她脑际盘桓,可生性怯懦的她,终究没敢将心底的质疑吐露分毫。白大褂站在那,墙上是证书,嘴里是她听不懂的经络和穴位,她怵了。
十来分钟的所谓治疗勉强结束,她起身穿衣,越想越不对劲,问了一句为什么要全脱。陈某敷衍两句,又提到她已婚这些无关的话。
随后,事态愈发荒诞不经。他竟冷不丁地伸出手,径直朝她胸口探去,这般举动着实令人惊愕不已。李姐吓得魂飞,躲闪跑出诊室,冲出医院时风一吹,人清醒了。
她拐进附近派出所报警。做笔录要反复回忆细节,谁不难受,可她咬着牙说清楚了每一步。
民警介入调查,调监控、核证词,到场景还原,时间点卡得很细。警方认定,4月16日11点多,陈某借诊疗之机在诊室内实施了猥亵。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但凡存在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违法者将被处以五到十天的行政拘留。若是行为恶劣、情节恶劣的情形,拘留时长则会延长至十日以上、十五日以内。警方经调查后,依据相关法规,对陈某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以彰显法律的公正与威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院方第一时间将整件事上报至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并对涉事人员陈某作出即刻辞退处理。与此同时,院内全面铺开医德师风专项警示教育,从严约束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整顿行业作风建设,全力打造规范自律、清正优良的就医从业氛围。主动与李姐取得联系,就相关事宜展开沟通,明确提出赔偿方案,并诚恳表达愿意承担管理责任的坚定态度。
有人问,为什么她起初没拒绝。试问,面对穿白大褂、掌握专业话术的人,有几个人真的敢拍桌子走人。
李姐可不是软柿子。她在汉正街做了十几年批发,扛货谈价不含糊,平时谁敢来收莫名费用,她扫帚就招呼。
可躺在治疗床上,她的锋芒突然钝了。这就是诊室里那股权威气场,加上信息差,压得人不敢开口。
陈某所施之套路,并无新奇之处。其手段落入俗套,在常见的伎俩范畴内徘徊,难有令人耳目一新之感。先在公共场合表现专业,建立信任,再把人带进只有两个人的空间,提出离谱要求,一步一步压着来。
他究竟在赌什么?赌所谓的治疗需求能震慑人心,赌女性在特定情境下会惊愕无措,赌众多人会因羞耻感在事后选择缄默。
多少类似遭遇被咽下去了。怕丢脸,怕被反问当时为何不拒绝,怕说不清楚专业边界,这些顾虑太真实。
有说法称,事后也有人劝她算了,医生年纪大了,一时糊涂。她没答应,回绝了和稀泥,这一步很难,却很关键。
关于后续处置,社会讨论也热。部分声音倡导吊销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并要求对其追究更为严苛的法律责任,以彰显法律的公正与威严。有报道提到相关资格问题会由主管部门评估处理,结果还要看正式通报。
眼下清晰的一点是,警方按治安处罚作出了拘留五日的决定。是否构成刑法里的强制猥亵,取决于证据和情节,这条线在现实中常常很难跨。
问题在于,患者怎样才有底气,当场说不。更换医生是否可行?答案是肯定的,完全具备可行性。提出全程录音录像有没有用,有,用证据保护自己。
更值得注意的是,单独诊疗不该成为暗箱。女患者可要求有女护士在场,涉及脱衣的操作要提前说清、写明部位和必要性,诊室装留痕设备,门口留观察窗,能不能做到。
医院的整改不能停在通报会上。对返聘人员的管理要一样严格,权限边界更要清楚,不然风险就在缝隙里滋生。
真正关键的不是一句道歉,而是把可复制的安全感放进制度里。把不敢质疑,变成敢问一句,为什么要这样做。
这类人毁掉的不止是自己,还有行业辛苦攒下的信誉。多少好医生的口碑,经不起一两件糟心事反复消耗。
李姐后来提到,如果他不穿白大褂,借他十个胆他也不敢。话糙理不糙,戳中了权力不对等的疼点。
你会在那样的房间里开口吗。你会按响那部报警电话吗。
参考:【金羊网(羊城晚报)】《66 岁医生以检查身体为由猥亵患者被开除,院方回应:系退休返聘医生》2026-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