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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搭车强吻女同事遭开除,男子索赔7.5万败诉!法院实锤判决 📌核心提要

⚖️下班搭车强吻女同事遭开除,男子索赔7.5万败诉!法院实锤判决
📌核心提要
上海一男员工搭乘女同事顺风车,下车时强行亲吻对方脸颊,被认定性骚扰。公司依规解除劳动合同,男子起诉索要7.5万元赔偿,法院一审全部驳回,判决企业解除合法、无需赔付。
01 🚗事件还原:自我脑补暧昧,冲动越界丢工作
2023年1月15日下班后,上海某公司高级工程师徐某,搭乘女同事私家车返程。途中对方顺路绕行闲聊,仅为同事间善意互助。
徐某单方面曲解氛围,主观认定双方处于暧昧状态,下车瞬间强行亲吻女同事脸颊。
女方当场强烈抗拒,明确表示遭受冒犯,身心受到极大冲击,后续因心理创伤无法正常上班。
次日公司核查聊天记录、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认定行为恶劣,当即出具解除通知,将徐某直接开除。
02 ⚔️法庭交锋:各执一词,是非边界清晰
徐某不服辞退,起诉公司主张违法解除,索赔7.5万元。
✅徐某诉求理由
行为发生在下班私人时段,属于个人私事,企业无权管辖;
自认是表达好感的善意举动,不构成性骚扰;
未经公安处罚认定,公司无权单方解雇。
✅公司抗辩依据
员工手册明确要求员工恪守公序良俗、禁止性骚扰,徐某强行肢体接触,严重违规,辞退流程合规。
法院结合完整证据链,全盘驳回徐某抗辩,认定其行为违背他人意愿,属于恶意越界冒犯。
03 🔨判决详情+法律条文(核心依据)
本案案号:(2024)沪0104民初6727号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肢体接触、言语等方式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维权,行为人需承担侵权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用人单位可无偿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关键认定
强吻行为事实清晰,无争议,完全违背女方主观意愿,构成法定性骚扰;
同事身份具备职场关联,下班时间并非法外之地,有损企业风气与职场秩序;
公司制度完备、取证充分、处置合理,解除劳动关系完全合法。
最终依法驳回徐某全部诉讼请求,7.5万索赔全额落空。
04 📊同类参考案例,强化警示
同类判例一
广东深圳某企业男员工,工作群频繁发送低俗言论、私下触碰女同事,公司依规开除。员工起诉索赔,法院依据《民法典》性骚扰条款,判决企业无责。
同类判例二
江苏南京一职员聚餐后强行搂抱女同事,被单位辞退。法院判定:违背公序良俗的越界行为,企业有权单方解约,无需赔偿。
多起同类案件统一裁判口径:职场性骚扰不分上下班,肢体越界零容忍。
05 💡三大常见法律误区拆解
🔴误区1:下班私事,公司管不着
法律明确:只要基于同事关系产生的冒犯行为,破坏职场风气,企业就有管理与约束义务,不受上下班时间限制。
🔴误区2:对方态度温和,就默认接受
法律判定只看明确意愿,沉默、客气、正常往来,不能等同于同意亲密接触,单方面脑补好感不具备法律效力。
🔴误区3:没有报警,就不算骚扰
性骚扰认定无需公安行政处罚作为前置条件,企业可凭事实证据、规章制度独立作出处分决定。
06 📝双向启示
职场人谨记
边界感是基本素养,克制分寸是职业底线。任何未经允许的肢体接触,都可能触碰法律红线,轻则处分开除,重则承担民事赔偿甚至治安处罚。
企业管理参考
需完善员工管理制度,将禁止性骚扰、恪守公序良俗写入规章,留存沟通、事件证据,遇到越界行为及时处置,合法规避用工风险。
写在最后
一念放纵,满盘皆输。
职场不是暧昧场所,同事自有相处边界。
违背意愿的冒犯,从来不是深情,而是违法失德。
心存敬畏、守住分寸,遵守法律底线与职场规矩,才能安稳立足、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