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2月,一声枪响结束了王守信的罪恶生命。彼时的她,双手被铐,脚镣拖地,面对死刑判决,非但没有丝毫悔改,反而上蹿下跳,拼命踢打铁链,声嘶力竭高喊“我无罪!”
这个被称为建国以来最大贪污犯的女人,到底是真冤,还是贪到极致的垂死挣扎?真相,远比想象的更贪婪!
出生在黑龙江宾县的王守信,只有小学文化,父亲是小商贩,她从小练就一身“见人说人话”的本事。
特殊十年期间,她靠着天天喊口号、打倒领导,硬生生从普通工人,一路爬上了黑龙江省燃料公司经理的位置。
她官不大,架子却极大。
权力到手后,她的野心彻底膨胀,总觉得“权力不用,过期作废”,从1971年开始,她拉帮结派,开启了疯狂的“敛财模式”!
最核心的手段,就是倒卖煤炭。
当时东北煤炭紧张,她把工业用煤,偷偷按民用煤价格倒卖,赚差价。煤价虽低,但架不住销量大,利润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为了堵住众人之口,她又用小恩小惠贿赂上级和员工,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大家一起分赃,谁也不揭发。
尝到甜头后,她更是贪得无厌!虚报假账、截留公款、提高运管费层层盘剥,只要能捞钱的路子,她一条不落。
到了70年代,王守信的生活已经奢靡到离谱,买商务车专供自己游玩,住别墅,带着亲戚朋友全国旅游,在那个工人月薪只有几十块的年代,她的资产相当于天文数字。
纸终究包不住火。
群众看在眼里,纪检部门开始调查。
一查吓一跳,王守信贪污金额高达50万! 这是什么概念?放在今天,相当于数千万甚至上亿!
案发后,她还想转移资产掩盖罪行,却没想到办案人员铁面无私,一口气追回48万元赃款,只剩2万元被她挥霍一空。
铁证如山,王守信被送上法庭。可到了公审现场,她还在耍无赖,上蹿下跳,砸抢证据,一口咬定自己无罪,仿佛整个世界都冤枉了她。
可法律不会纵容任何贪婪!
当死刑判决落下,这个曾经嚣张跋扈的女人,瞬间瘫软在地,再也没了往日的嚣张。
1980年2月,她被押赴刑场。曾经叫嚣着“无罪”的跳梁小丑,最终为自己的贪欲付出了最惨痛的代价。
王守信的一生,就是贪欲膨胀的反面教材。她没什么大本事,却靠投机取巧上位,她手握权力,却不为民办事,反而把权力当成敛财的工具。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她以为自己能一手遮天,却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贪字头上一把刀,一旦伸手,终难逃法网。
王守信的结局,既是她个人的悲剧,也警示着所有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