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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掏鸟窝被判十年,电力局间谍局长仅获五年,而窃取我国杂交水稻稻种者仅受罚

网友热议:掏鸟窝被判十年,电力局间谍局长仅获五年,而窃取我国杂交水稻稻种者仅受罚一年半。此等判决,实乃天理难容,究竟是谁在幕后操弄,致使正义失衡?



参考信源:(潇湘晨报《河南“大学生掏鸟获刑十年”案:未撕下的标签和已改变的法条》,中国青年网《间谍窃取我国杂交水稻亲本种子!案件详情公布》,中国新闻网《美籍华人方复明刺探情报 原电力部副部长等落马》)


2014年,闫啸天因盗掘国家重点保护鸟类被重判10年有期徒刑。


朱某某出售杂交水稻亲本种引发国家安全隐患,却只判了1年。


泄露机密的方复明也仅获5年徒刑……


都是令人痛恨的罪恶,判决却呈现令人费解的差异。


探其究竟,这由不得令人猜疑。


而在朱某案件中,人们很难理解,明明是出卖国之重器-杂交水稻亲本种子。


如此危及粮食安全这等重大犯罪,仅仅是1年半的判决!


要知道杂交水稻亲本种子,是我国自主研发的重要农业科技成果,制备杂交稻品种的基础资源。


如此重要的农业资源,一旦被境外机构获取,将给我国粮食安全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而朱某的罪行,根本不能用简单的"偷盗"概括。


法官当然也考虑了其他因素,比如朱某在一审时表现较好,并"如实供述"了自己更多的情况,为侦破其他案件"立了功"。


但即便如此,量刑过轻也让人难以释怀。


同样让人费解的,就是泄露国家机密的美籍华人方复明案件。


根据国家安全法,这种行为的量刑起码就是5年有期徒刑,但方复明却仅获了5年。


可另个案件掏鸟窝罪的判决似乎过于严厉,闫某被判10年6个月。


而涉案金额一千多元,却让闫某葬送了自己最好的青春。


"掏鸟窝案"二审维持原判引发舆论质疑时,第二中级法院能对相关量刑因素做出解释和说明,这就是很好的做法。


几个案件都是明知故犯,都是犯了重罪,但是所遭受到的惩罚却天差地别。


不过如此严重的两性差异,也确确实实值得我们所有人深思,对于司法的公正性更应该勇敢追求,不断进步。


而对于涉及国家利益的重大案件,法院则更有责任让全社会乃至全球都明白,这个判决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总而言之,不论是粮食安全还是生态以及国家的安全,都和人民有着切身的利益,我们要让每一个判决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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