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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杀人诛心。离婚后前妻给男子发文件,称和别人发生关系,结婚前一天跟别人在

网友评论,杀人诛心。离婚后前妻给男子发文件,称和别人发生关系,结婚前一天跟别人在一起,DNA鉴定孩子非亲生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前妻赔偿男子17.6万余元,包括返还抚养费、保险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

广西桂林男子谢某与前妻罗某婚后共同抚养儿子小谢多年,双方于2024年5月20日登记离婚,孩子随罗某生活。离婚第4天,罗某通过微信向谢某发送名为《我的情感经历》的文件,自述在“结婚摆酒前一天与他人(黄某)发生关系”,并提及孩子可能非谢某亲生。
谢某随即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DNA鉴定,结果显示排除其为小谢的生物学父亲。谢某认为自己遭受欺诈性抚养长达14年,精神受到严重伤害,遂起诉索赔抚养费、保险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47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罗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非谢某亲生子女,且长期隐瞒事实,严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构成重大过错。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谢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终,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返还抚养费124,800元(按每月1600元标准,双方各半承担,共156个月)
返还保险费29,550元(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十年分红型保险费用的一半)
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元
鉴定费2,000元
以上合计17.6万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案件若缺乏直接证据或子女拒绝配合鉴定,法院通常无法推定亲子关系不存在。本案中谢某能成功维权,关键在于前妻主动提供书面自认材料,形成有力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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