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河南许昌,女子和丈夫结婚之后,几个姑姐经常干涉他们的生活,女子实在忍无可忍,在儿

河南许昌,女子和丈夫结婚之后,几个姑姐经常干涉他们的生活,女子实在忍无可忍,在儿子1岁多时选择离婚。此后前夫一直失联,从未给过孩子抚养费,女子一个人把儿子拉扯大。孩子爷爷心疼孙子,便留下一份遗嘱,明确表示∶自己百年后房子由孙子继承。谁知孩子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后,女子拿出遗嘱,想为儿子争取房子,万万没想到,几个姑姐又跳了出来,说压根没见过什么遗嘱。这可把女子气得够呛。

20多年前,曹女士刚和丈夫结婚,日子虽说过得不富裕,但总算有个自己的家。

没多久,二子出生了,曹女士满心以为,这下日子更有奔头了。

可她万万没想到,婚后的“坎儿”,不是跟丈夫闹别扭,而是来自丈夫的几个姐姐,也就是她的大姑姐们。

几个大姑姐三天两头往她家跑,今天嫌她这不对,明天挑她那不好,大事小事都要插一杠子。

曹女士心里委屈,可想着都是一家人,忍忍也就过去了。

但日子一长,她发现这些姑姐们不光是嘴碎,而是在真正干涉她和丈夫的婚姻生活。

夫妻俩说句话她们要管,怎么花钱她们要管,连教育孩子她们都要掺和,曹女士感觉自己的家,快成别人的家了。

她跟丈夫诉苦,希望能得到一点支持,可丈夫要么躲着不吭声,要么干脆站在自己姐姐那边,曹女士的心,一点一点凉了下去。

忍了差不多一年,孩子刚一岁,曹女士实在撑不住了,她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离婚。

她咬着牙,抱着才一岁的儿子,走出了那个让她心寒透了的家。

离婚后,前夫很快就跟失了踪一样,长期联系不上,孩子的抚养费,一分钱都指望不上了。

曹女士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白天上班,晚上带孩子,其中的苦,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

但她从不后悔,因为她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觉得值了。

孩子爷爷看在眼里,疼在心里,老爷子虽然心疼孙子,但自己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又能帮上多少忙?

他思来想去,自己最值钱的,也就是那套老房子了,他怕自己百年之后,孙子跟着曹女士在外头受苦,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于是,老爷子在去世前,悄悄立下了一份遗嘱,遗嘱上写得清清楚楚:我这套房子,等我不在了,归我孙子所有。

他想着,这算是当爷爷的,能给孙子留下的最后一点念想和保障。

后来,孩子的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前夫依旧杳无音讯。

一晃,孩子长成了大小伙子,这么多年,曹女士和儿子挤在出租屋里,个中辛酸自不必说。

眼看着儿子到了成家的年纪,曹女士觉得,是时候拿出那份尘封了20年的遗嘱,为孩子争取本该属于他的东西了。

她找到前夫的几个姐姐,没想到,孩子的大姑一听,第一个跳出来∶表示自己从未听说过这回事,也没见过这份遗嘱。

曹女士顿时气炸,她想不通作为孩子的亲姑姑,为何要处处给她为难,就算不看在他的面子上,好歹看在儿子的面子上。

多次协商之后,孩子姑姑终于松口,表示这么大的事,她一个人做不了主,得跟其他几个姊妹商量商量。

大姑这话说得滴水不漏,但到底要商量多久,最后能不能承认这份遗嘱?曹女士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

爷爷立遗嘱把房子给孙子,在法律上属于遗赠,完全合法有效,因为孙子并非法定继承人,爷爷有权通过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

只要遗嘱是爷爷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形式上就合法,无需大姑姐们同意。

曹女士儿子作为受遗赠人,现在明确主张权利,只要遗嘱真实合规,大姑姐们无权拒绝或侵占。

法律优先尊重死者遗愿,这套房子应归孙子所有,曹女士可以代理儿子起诉确权,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