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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

202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即便不能够判刑,也要高额罚款,进行严惩!
 
202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围绕长期牵动公众神经的“扶不扶”问题,提出了一条备受关注的建议。
 
若好心人搀扶摔倒老人后被要求承担高额赔偿,而老人又拿不出有效证据证明自己是被撞倒,就应当依法追究恶意索赔责任;情节符合条件的,可按敲诈勒索起诉,达不到刑事标准的,也应通过高额罚款提高违法代价。
 
这一观点迅速引发热议,因为公众真正期待的,并不是让人们停止行善,而是让善意不再被讹诈反噬。
 
“扶不扶”之所以成为社会难题,根源在于善意救助曾多次被推入自证清白的困境。现实中,一些人伸手扶起摔倒者,却被诬称为肇事者,被索要数万甚至数十万元赔偿。
 
在没有监控和目击证人的场合,助人者往往处于被动位置,既要承受经济压力,也要耗费时间和精力解释真相。更糟的是,部分调解习惯用“各退一步”的方式息事宁人,结果让讹诈行为成本极低,让好心人寒心,也让旁观者逐渐学会绕道而行。
 
李玫瑾的建议并非单纯情绪表达,而是有明确的法理基础。2020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已将虚构受害事实、借要挟方式索取财物的行为纳入敲诈勒索惩处范围。
 
恶意讹诈搀扶者,本质上是虚构“被撞倒”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索要钱财,与碰瓷行为具有相同性质。我国民法典也早已设立“好人条款”,明确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为善意救助提供了基本法律保障。
 
如今,公共监控、行车记录仪和手机拍摄设备越来越普及,事实还原能力明显增强,过去那种单靠口头指控制造纠纷的空间正在缩小。多地执法实践也开始释放明确信号。
 
江西抚州17岁少年扶起摔倒老人后反被诬陷殴打,警方通过监控查清真相,对老人处以行政拘留9日并罚款200元;湖南、山东等地类似事件中,相关部门也不再简单“和稀泥”,而是依法维护助人者权益。
 
有的地区还探索将恶意讹诈纳入信用约束,让失信者为行为付出长期代价。
 
公众支持这一建议,背后是对公平正义的朴素期待。很多人并非没有同情心,而是害怕善意变成风险,害怕救人之后背上赔偿、诉讼和舆论压力。严惩恶意讹诈,并不是把老年群体放在对立面,而是清理破坏信任的害群之马。
 
只有让索赔者承担举证责任,让救助者不必无休止自证清白,让恶意者受到法律惩戒,真正摔倒且需要帮助的老人,才更可能得到及时援手。
 
当然,社会信任不能只靠罚款修复,诚信教育、家庭引导、学校教育和公共文化建设同样重要。但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底线稳住以后,善意才有生长空间。
 
李玫瑾建议引发共鸣,正是因为这条建议回应了一个简单却沉重的问题:当一个人愿意伸手扶起别人时,社会是否也愿意伸手保护这个人。只有法律与道德共同发力,善良才不会被消耗,互助才不会成为冒险,每一次扶起都能被公平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