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男孩儿跳楼自杀,曾在未提供处方的情况下购买说明书标注“有自杀行为和想法”的处方药,跳楼前一天神志不清竟没有送医!!!
2025年6月底的一个普通日子,15岁的吕某独自走进吉林长春的一家药店。这个辍学在KTV上班的少年,在没有任何处方的情况下,花了82元买走了三盒感冒药和两盒“某某”处方药。当时吕某以“家人患有疱疹需紧急买药、没有处方”的说辞说服药店将药卖给了他。监控拍下了他第一次购药的过程,两天后他又来了一次。
谁也没想到,这两次看似普通的购药,会成为一条年轻生命最后的轨迹。
吕某一直跟着奶奶生活,父母常年疏于照料。6月29日凌晨,他吞下了那些药片。朋友赵某事后出庭作证时回忆,吕某吃了药大约十多分钟后就开始精神恍惚,说话语无伦次。中午他又吃了一些,情况越来越糟。
当天晚上,吕某跌跌撞撞回到家,奶奶迎上去,却发现孙子已经认不出她了。他眼神涣散,指着院子里的树说有人要打他,半夜里不停地想往外跑,说和朋友有约了。奶奶不放心,把他拦在家里。可后来还是闹到了派出所,民警打电话让家人来接,说孩子在所里对空气说话,说有人要打他。奶奶连夜把他接回家。
可谁也没看住这个神志不清的少年。次日凌晨,吕某趁家人不备离开家门,随后进入一座公寓楼,乘电梯到23楼,拍打和拉拽天台大门多次,最终上去从顶楼一跃而下。15岁的生命,就这样化为了一摊凝固的血迹。
悲痛至极的吕某父母将药店、公寓物业等三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88万余元。最终,法院酌定药店承担40%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10%赔偿责任,判令两家公司合计赔偿吕某家属42万余元。
如果当时在精神出现幻觉、全身反应严重时,他的家人能及时地送他去医院,悲剧是不是还有回旋的余地?如果当时药店严格遵守凭处方买药的规则,男孩儿可能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这件事对监管单位和医生来说,判决书的每一个字都在证明一个铁一样的事实——“处方权”不是儿戏。别看那只是一张小小的处方单,它背后关联着无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