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前,任弼时在上海曾先后三次被捕,因使用化名,没有暴露身份。前两次,都是周恩来请同情中共的潘震亚律师、费国禧律师到法庭辩护后,合法营救出狱的。最后一次是1929年9月,任弼时在上海租界被捕,被捕时他将随身的秘密文件吞到口中嚼碎咽下去了,敌人在身上只搜到了一张月票。由于月票上的假地址用已经在一次火灾中烧掉了,查无实据,敌人严刑追问任弼时的真实姓名,但他始终没有吐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周恩来先请律师辩护无效后,让陈赓找鲍君甫设法营救,鲍君甫利用自己和租借巡捕房的关系,说任弼时是他的手下,同时又派洪杨生给巡捕房探长陆元奎送去100元现大洋买通关系,次日任弼时就安然获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