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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太让人无语了!新婚丈夫一个月打赏主播 1988 次共 87 万,这可不是小

这事儿太让人无语了!新婚丈夫一个月打赏主播 1988 次共 87 万,这可不是小数目,妥妥的夫妻共同财产啊。可妻子起诉居然被驳回了,法院说不属于赠与。
之前四川内江也有类似案例,男子婚内打赏近 60 万,前妻起诉同样败诉。虽说打赏是自愿民事行为,但这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如此挥霍,对另一方太不公平。把共同财产给“小三”会被认定无效,可打赏主播就不算,感觉这界限有点模糊。真希望法律能在这方面更完善,给婚姻中被伤害的一方多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