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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因为店招牌的纠纷,11名城管,围堵乳腺癌康复期女店主,不让她离开,因为

江苏扬州,因为店招牌的纠纷,11名城管,围堵乳腺癌康复期女店主,不让她离开,因为化疗的原因,她要上厕所,也同样被拒绝,事发之前,她的病情控制得很好,事发之后,她的癌症又复发了,夫妻俩一想起这件事情,心里堵得慌,非常害怕。

2025年1月19日下午两点多,江苏扬州广陵路"新扬影宿"宾馆的走廊监控里,出现了11个人影。

这些穿着制服的人,把一个戴针织帽的女人堵在了自家走廊。女子渴望外出,呼吸一下外面的新鲜空气。然而,每一次她趋近门口,试图跨出那一步时,都被无情地阻拦回来。她急得大喊,把帽子扔了出去。5分钟后,她两次摔倒在地上,脸色白得吓人。

女人开口求他们让自己先上个厕所。她的丈夫10分钟后赶到时,看到的就是一个快要瘫倒在地的妻子。

监控时间戳清晰地记录着:这场围堵,持续了不到5分钟。但事情远没有结束。半年后,这个女人的乳腺癌复发了。

故事得从一块招牌说起。2024年底,扬州市广陵区启动沿街店铺招牌统一改造工程。说是相关部门出钱,城管负责执行,周边商户大多配合换了新招牌。

孙先生觉得有戏,放心出门办事去了。他前脚刚走,11个城管后脚就冲进了宾馆。为什么不直接通知当事人,非要趁丈夫不在直接上门?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

监控画面中,十一人于逼仄走廊密集伫立。狭窄空间里,他们的身影相互交织,将本就不宽敞的通道挤得水泄不通。女店主本来就胆小敏感,刚做完化疗,人特别容易受惊吓。

这么多穿制服的人涌进来,她当场就懵了。每次靠近门口都被拦回来。有城管上前拉她的胳膊,嘴里说着"不要激动"。但这种阵仗,换谁能不激动?

好不容易熬到当年12月,复查显示病情控制住了才出院回家。化疗过后的病人,身体虚得很,情绪也脆弱,一点小事都能让她心里难受。她还因此得了轻度抑郁症,平时丈夫说话都轻声细语。

可现在,11个人围着她,不让她上厕所。化疗的副作用在这儿摆着——每20分钟就必须上一趟厕所。她面露急切之色,声音颤抖,苦苦向城管央求道:“能不能先让我去处理一下。”

短短5分钟,她两次摔倒在地上。直至她体力不支,难以为继,提出拨打120。待电话接通,城管方才妥协,准许三人陪同她步出店门。

从医院回来后,女主人的状态一天不如一天。她经常莫名哭泣,晚上睡不着,身体频繁出现不适。孙先生带着妻子开始漫长的维权路,一次次跑区城管局信访室,一遍遍拨打12345热线。

维权碰壁,这事本来也不稀奇。但稀奇的是,事后一个多月,城管部门上门"慰问"了。带了什么?两盒牛奶,一些水果。连一句真诚的道歉都没有。孙先生彻底寒了心。

2025年6月,孙先生带妻子去上海复查。诊断结果出来的那一刻,夫妻俩都崩溃了——乳腺癌复发了。好好的康复期,就因为这么一场围堵,一切回到了原点。孙先生头都大了。妻子又要遭罪,又要花一大笔钱。

其实仔细看看,这件事本来有更温和的解决方式。出事前几天,城管还说"回去汇报",说明双方是有沟通基础的。招牌纠纷,说破天也就是一块铁皮的事。但11个人围堵一个化疗病人,还拒绝她上厕所的请求——这显然已经超出了正常执法的范畴。

更耐人寻味的是,事发地点旁边的几家店铺,招牌尺寸差不多,但字体、底色都不一样。现在,这家宾馆的招牌已经挂好了。孙先生也说了,只要能把事情解决好,他愿意配合统一改造。

法律的账本其实写得清清楚楚。《国家赔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

从医学上看,围堵事件导致了持续抑郁失眠,最终癌症复发。因果关系明摆着。问题是,认定和执行是两码事。夫妻俩跑断了腿,部门间的推诿却像打太极一样精准。

一块招牌,几轮协商未果。十一人齐聚,形成一场严密围堵。他们似一张无形大网,悄然收拢,将目标困于其中,紧张氛围在空气中蔓延开来。6个月,一次复发。一年,一次答复都没有。

这不是一道简单的执法边界题,而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城市治理中那些被忽略的脆弱群体——那些正在化疗的病人,那些靠小本生意糊口的夫妻,他们的生活本身就摇摇欲坠,经不起任何一次"依法执法"的意外冲击。

孙先生说,他不怕配合整改,只想要一个说法。这句话的重量,那些踢皮球的人真的听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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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