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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终有报!北京小区毒狗案二审尘埃落定,投毒男子罪名成立被判 4 年,民事赔偿也

善恶终有报!北京小区毒狗案二审尘埃落定,投毒男子罪名成立被判 4 年,民事赔偿也不改判
北京朝阳区一个普通小区里,宠物狗接连中毒身亡的消息传开后,居民们心里都悬着一块石头。投毒的人到底是谁,会不会逍遥法外?
三年多官司打下来,二审结果终于出来,罪名成立判四年,民事赔偿一分没改,这事儿让不少养宠家庭松了口气,却也提醒大家公共安全不能当儿戏。
这起案子发生在2022年9月,北京朝阳区首开畅颐园小区。65岁的业主张某华因为对小区内宠物狗往自己电动三轮车上撒尿、划出痕迹的情况不满,就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化学品氟乙酸钠,混合煮熟切碎的鸡脖子,投放在小区公共区域的快递柜附近路边和垃圾桶周边。
结果导致11只宠物狗中毒,其中9只死亡,另外2只抢救后活下来,还有2只流浪猫也死了。
受害狗里包括李女士养了十多年的西高地白犬Papi,这只狗当时13岁,是她家庭生活里重要的伴侣。
李女士事后辞掉工作,带着身体不适坚持参与案件处理,还联合其他受影响的犬主一起维权。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介入,现场提取到残留的棕色固体和肉块,送检确认含有氟乙酸钠成分,通过走访和证据比对很快锁定了张某华。
他在调查中承认了投放行为,但一直辩称狗的死亡跟自己动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氟乙酸钠这种物质毒性极强,在我国早就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用来做鼠药或者农药,但随意投放在居民区公共地方,危害范围根本没法控制,属于典型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案件从2023年10月进入一审程序,张某华当庭认罪认罚。朝阳区人民法院经过多次审理,查明张某华的行为故意将含有剧毒的混合物投放在小区道路上,侵犯对象和范围事先无法确定,严重威胁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2025年12月11日,一审判决下来,张某华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刑事部分已经生效。
民事方面,法院支持了11名原告提出的部分财产损失赔偿,每人金额从1000元到22871元不等,主要包括狗的市场价、抢救费等实际支出,但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没有支持。
李女士等5名犬主对民事部分不服,提起上诉,理由主要是希望法院能考虑他们失去宠物后的实际损失和后续影响。
二审在2026年4月16日上午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全面审查了一审证据和双方意见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某华的罪名和四年刑期不变,民事赔偿数额也保持原样,没有任何改动。这个结果等于再次确认了投放在公共区域的危险物质行为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也明确了宠物作为财产的损失赔偿标准以实际支出为主。
整个过程历时三年多,从最初警方以故意损毁财物受理,到后来升级为刑事案件,再到一审二审九次延期,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的慎重态度。
受害犬主们在这期间付出了不少精力,李女士因为案件影响身体出现抑郁症状,还需要借助医疗辅助维持,但她一直通过法律途径推进,没有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