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板觉得公司就是自己家的抽屉,想拿就拿,这想法可太要命了。法律上公司是个独立的“人”,就算你百分百控股,那钱也不姓你,姓公司。
以前民企挪用资金可能睁只眼闭只眼,现在5月1号新规一来直接变天:门槛咔一下降到3万,只要过了这个数没还,或者拿去自己花、倒腾买卖,刑事那扇门就算给你推开了。而且以前民企老板比国企的判得轻,现在拉平了,一律重办!
账上钱跟兜里钱混着用,等出了事,一人公司的股东想把责任撇干净?难!税务那头更狠,私户流水超五万自动亮红灯,法人和财务一个都跑不了。
所以,公司是公司,你是你,想花钱走正道分红,别拿自个儿后半辈子开玩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