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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并不能减少股东未实缴资本差额? 昨天朋友打电话说,公司有未分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并不能减少股东未实缴资本差额?
昨天朋友打电话说,公司有未分配利润,准备用来转增资本,财务说这样做只会同步增加实缴和注册资本,没法减少股东未实缴的差额。我跟他说,他们财务说得没错,不管是用未分配利润还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都改不了股东未实缴的差额。
我给他解释,这两种转增本质都是公司内部权益调整,只是把账上的积累转到实收资本,没有新资金进公司,不算股东实际出资,自然补不了未实缴的缺口,根据公司法关于资本维持原则及股东出资义务的一般原则,未分配利润和公积金转增不能替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但如果先把未分配利润分给股东(分红应当注意的是: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有),然后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最后才能向股东分红),再让股东把分红投回公司,情况就不一样了,这样是股东用自己到手的钱实缴,属于外部资金流入,注册资本不变,实收资本增加,股东未实缴差额减少。
朋友很不解,两种情况自然人股东都要交20%个税,为啥一个行一个不行?其实关键在资金流向:转增是账面调整,没真钱进出;分红转实缴是公司把钱分给股东,股东再投回公司,是两个独立的合法行为。
我给朋友提了具体操作建议:先开股东会做分红决议,把钱分给股东,做好银行转账、个税完税证明;再让股东把分红款转进公司,备注“XX股东实缴出资”,财务计入实收资本即可,不用去工商变更,个税也不用重复交。
朋友听完虽有点无奈,但好像也知道这是唯一合规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