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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拆迁旧规,青岛“老破小”原拆原建,业主当甲方! 近日,青岛市南区副区长李宏建

颠覆拆迁旧规,青岛“老破小”原拆原建,业主当甲方!
近日,青岛市南区副区长李宏建透露市南区老破小改造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异地搬迁,不搞商业开发。
以前拆迁是政府或者开发商拿钱,现在是政府搭台、业主唱戏,业主就是自己房子的“小开发商”,主体就是业主作为主体,老房变新房,业主当甲方!
在现在的经济大环境下,指望像以前那样,大规模异地搬迁或者高额现金补偿,显然已经不现实了。
在这个思路下,中山路历史街区解决了大概3000多户的棚户区改造。对于老城区、主城区,特别是风貌保护区来讲,在不增加容积率的前提下,例如消防刚性的容积率可以给一定的政策,按照原来的面积进行原拆原建,但是不会增加面积。
试点区域:湛山街道、金湖路街道;中山路历史街区、苏州路、江苏路片区,以保护修缮为主,暂不整栋原拆原建。
实施原则:居民自主更新,需业主100%同意,产权清晰、符合规划。
资金构成:居民自筹+财政补贴+企业参与;基础重建约3000-5000元/㎡,过渡费约2000-3000元/月/户。
这项政策利好市南区的老破小,不必等待政府拆迁规划或开发商改造,只要老破小业主自己有改造需求,就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请,加快老房改造,老房变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