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一位61岁的老道爷,因为教徒弟针灸,被人举报非法行医,罚了5万。老头气不过,外出云游去了,结果罚款没交,又给加了5万,变成十万了!他这才急了眼,赶紧去申请复议,说罚得太重。
2026年2月,一张强制执行令被送到了四川南充山上那座小庙里,邱道士61岁,在山上修行快三十年了,令上印着的那个数字让他愣了半天,10万块翻了一倍的罚款,正等着法院替他“讨债”。
2025年4月,那时候有几个早年间拜师、后来说不学了的年轻人,直接把他捅到了卫健委,举报内容很明确:非法行医,这几个人什么来头,退过拜师费,跟老爷子闹掰过,利益纠纷在前,举报在后,这里头的弯弯绕,外人说不清道不明。
但有一点是清楚的,举报本身触发了法律程序,执法的人来了,在道观里翻出针具、酒精棉球,证据直接摊在桌上,邱道士想解释两句,说自己就是“帮帮忙”人家手指头都没抬:这些玩意儿摆在这儿,您说不是行医谁信。
8月1日处罚决定下来了:非法行医,没收器械,罚款5万,这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线,他这辈子扎针从没出过事儿,徒弟要学,他手把手教,还反复叮嘱“出去可别拿这个骗人”邻居腰疼背疼找上门,他顺手扎两下,连鸡蛋都不收。
“我图啥”他跟人念叨,“我图这玩意儿发财了吗”可是没人听,罚款单往桌上一拍,签字走人,后来的事儿更让他窝火,老爷子一气之下庙门一锁,出去云游了,他以为拖着拖着就过去了,没想到法律不等人。
5万块的罚款躺在那儿,每天按3%往上滚滞纳金,到了今年2月,他人还没回来罚款已经翻到了10万,相关单位顺带着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这下上游也游不安生了,邱道士察觉情况后,急忙折返,随即提起了行政复议。
卫生部门的回应也快:针灸是医疗行为,没有医师证就是违法,5万是底线,没多罚一分,至于滞纳金,那是您自己拖着不交造成的,话是硬话,但仔细琢磨,这里头的弯弯绕还真不少,很多人以为,没收钱就不算行医。
法律看的是你干了什么,不是你收了什么,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医师法》,只要是开展了诊疗活动,就进入了医疗行为的范畴,什么叫诊疗活动,用药物、器械、手术,对疾病作出判断、消除病痛、缓解病情,这些都算。
针灸,拿针具刺激穴位缓解疼痛,完全符合“用器械缓解病情”的定义,哪怕免费,这动作本身就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行医,换句话说,邱道士给徒弟扎、给熟人扎,这些“扎”的动作,已经是铁板钉钉的违法行为了。
那为什么偏偏是5万,而不是警告、没收工具、象征性罚点款了事,因为非法行医这件事,不在“首违可以不罚”的清单里,法律对它的定位很明确:高风险领域,必须用高门槛和高处罚把人挡在外面。
理由也说得很清楚:扎错位置、消毒不严,可能导致感染、神经损伤,后果不堪设想,用重罚形成震慑,是为了让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少一点风险,这个逻辑站得住脚,但邱道士的委屈,也不是没有道理。
我们把事儿摊开来看:他主要在师徒、熟人这个小圈子里折腾,带有传承性质,动机是把手艺传下去,没想着靠这个发财,每次都叮嘱徒弟“不能出去给人看病”最重要的是,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造成了什么危害后果。
普通行政处罚的滞纳金通常万分之五,这边每天3%,年化下来超过1000%,比高利贷还狠,4个月直接翻倍,邱道士这事儿,把一个更大的口子给撕开了,再说那个举报的人,那几个旧徒弟,跟老爷子有过节才举报的。
程序正义不审查举报动机,可这事儿摊在桌面上,总让人觉得不是滋味,行政处罚有个原则叫“过罚相当”罚的轻重,得跟行为的危害程度匹配,你罚一个可能害死人的黑诊所5万,没毛病,但邱道士这情况,跟那些黑诊所是一回事吗。
还有一个更让人唏嘘的点:邱道士三十年没出过事故,但那张医师证他考不下来,不是不想,是考不过,传了几代人的东西,到他这儿要是断了根,他觉得对不起祖师爷,所以他冒险教徒弟,所以邻居找上门他不好意思拒绝。
这大概就是整件事最让人叹气的地方:好心办了“错事”可那个“错”到底是错在了哪儿,现在行政复议的结果还没出来,10万的罚款,是维持原判,还是酌情减免,滞纳金能不能商量,邱道士还能不能继续教徒弟、给邻里帮忙。
这些问题没有答案,但有一点是确定的:法律是刚性的底线,这一点没得商量,可执法的人手里,总归还有一点灵活的空间,怎么让这张罚款单既守住法律的尊严,又让人感受到一点执法的温度,这个问题值得我们琢磨。信息来源:道士给弟子教针灸被认定非法行医,2026-04-10 19:15·法治视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