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网上花了69块钱买了一件T恤,今天已经收到快递,这是我今年第1次为自己买衣服。我发现我现越来越抠门,尤其是给我自己买东西!
当我20多岁的时候,刚来上海工作,买levis牛仔裤一条2000多块钱,眼睛都不眨一下,当时我没房没车没钞票,工资也低得可怜。
结婚成家后,我就只买真维斯专卖店三四百块钱左右的衣服。
当我生了第1个孩子后,我自己的衣服一件200元左右就行了,小孩子夏季的一条公主裙五六百元,我还是舍得。
生了第2个孩子后,我自己尽量不买衣服了,衣柜的旧衣服够穿就好,顶多给自己买个一件冬天不超过300元,夏天不超过100元的衣服,越简洁便宜越好,当然孩子的一双耐克鞋子是少不了500元。
当我来的头条后,所有的衣物,除了贴身内衣和内裤,我都是网购,越便宜越好,尤其是我自己的衣服,每一个季节最多添两件衣服,我再也不怎么喜欢买衣服了。
瞧,春天快过完了,我才买了今年的第1件衣服,69元,我觉得穿在身上也不错!
朋友们,你们喜欢给自己买衣服吗?欢迎大家来评论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