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催收公司招聘的“催收”都是高学历人群,动不动都是大学生、研究生,但现在的问题是,这些给负债人打电话或发短信的人真的是这些大学生或研究生吗?我怎么感觉他们就连三岁小孩都不如呢?我还感觉到,这些大学生或研究生的压力穷尽一生培养出来的是一个“败类”呢?一个个的和“二溜子”一样。
说实话,要说以前的催收是社会闲散人员或“二溜子”的话我还相信,但现在“干催收”的大学生或研究生怎么干出来的事也和这些“二溜子”一样呢?
近日,网友@心存善念 通过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条动态,动态的内容“催收真恶心,冒充村支部书记联系我,我父母都七八十了,当时我吓的都浑身冷汗了,天杀的催收。”在这条动态下,还发布了两张微信聊天的截图,在截图中看到,微信很明显是刚刚添加的好友,而添加好友的内容是“我是董某某,找你有事。”,而这个董某某正是我们村里的支书,在通过好友之后,就询问什么事,而对方说,我刚来镇里开会申报补助,司法直接找我了,要求上报你家户籍资料和参保信息列入黑名单审查,你在外面惹什么事了。
在这里,我们先普及一下法律知识,户籍信息由公安部门主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参保信息属于社保部门管理的个人保密信息(依据《社会保险法》),二者均不属于司法局的法定管理范畴,司法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其核心职能是法治宣传、法律援助、行政执法监督、社区矫正等,无权直接要求负债人提供该两类信息。
只有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时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司法局才可协助法院调取相关信息(而非主动要求负债人提供)。例如,法院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过程中,为查明被执行人(负债人)财产及履行能力,可依法调取其户籍、参保信息,司法局可按法定程序提供协助,但自身无独立调取或要求提供的权限。
普法完成啦!我们接着说截图的内容,在截图中还看到了@心存善良 这位网友给对方拨打语音或视频聊天但被拒绝,对方声称是在开会,接着@心存善念 就询问那个司法,对方回答说是市司法局的,还称司法带着协查函来的,要求配合调查,我拍照给你,你打电话问清楚,接着就是一张类似文件的档案袋的照片,但没有发任何证件照片。
说到这了,我们在普法一下哦!司法局上门只有在行政执法类协助、社区矫正及相关调查、配合司法机关办案这些情况才可以上门哦!而我们看截图下档案袋的照片并未看到相关公章之类的,按理说这种协查函或协查函存在瑕疵(如无公章、内容模糊、超出权限)就连公章都没有,是不得上门协查的哦!
再说了,司法上门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民间借贷纠纷调解,而不是要求上报你家户籍资料和参保信息,相关法律也明确规定了,司法所不得借调解名义,上门强制要求债务人还款、收集与调解无关的个人信息(如户籍、参保信息),更无权上门采取查封财产、拘留等强制措施,也不能擅自将债务人列入失信名单,超出调解职责的上门行为均属违规。
我们继续接着说,接下来@心存善念 说,这是哪个银行的,为何没有找我,我一直都在协商啊!这个村支书编不下去了!还说好像是平安银行,这家伙的脑子还是有点用的,接着@心存善念 发现电话不对,还说找他们,他们找你的?
接下来就没有了,那么我们预留一个问题给大家,按照相关规定,司法所司法所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主动催债、强制催债,仅可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债务纠纷进行调解,那么问题来了,你对网友@心存善念 遇到的问题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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