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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女HR裁了一名怀孕4个月的女员工,给了N+1补偿后,对方签字走人了,谁料

北京,一女HR裁了一名怀孕4个月的女员工,给了N+1补偿后,对方签字走人了,谁料1年过去,女员工突然走仲裁,说当初公司是胁迫她签署协议的,要求返岗外加赔偿,而HR当时一句“走了对你和孩子都好”的录音成了证据。事发后,公司让女HR站出来背锅,这让她觉得很委屈。

说白了,这事就是一场各打五十大板的职场闹剧,最后却让最无辜的HR背了锅,还顺带坑了一把所有职场女性的就业路!

北京有个女HR,被这事搅得焦头烂额,好好的工作干得心惊胆战,事情很简单,一年前她按公司要求,裁掉了一名怀孕4个月的女员工,当时谈好给N+1补偿,双方签字确认,女员工拿着钱安安稳稳走了,没人闹没人吵,HR还以为这事就翻篇了。

谁能想到,一年过去,这女员工突然一纸仲裁书递过来,说当初签字不是自愿的,是公司胁迫她的,要求返岗不说,还得额外赔偿一大笔钱,更要命的是,当初HR劝她的时候,随口说了一句“走了对你和孩子都好”,被她悄悄录了音,这一句话竟成了“胁迫”的关键证据,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事发之后,公司的操作更是让人跌破眼镜,直接把所有责任都推到了这位女HR身上,说当初是她私自操作、言语不当,才引发了仲裁,让她站出来背锅,承担所有后果。

这HR能不委屈吗?她只是按公司指令办事,补偿是公司定的,流程是按规矩走的,现在出了问题,公司倒好,直接卸磨杀驴,把她当成了挡箭牌。

有人说,这女员工当初可能是不懂法,不知道怀孕被裁不止N+1补偿,等后来慢慢了解清楚,越想越觉得亏,才想着通过仲裁讨说法。

我觉得这话有道理,毕竟据说现在很多职场人对劳动法了解得并不多,尤其是孕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很多人只知道不能被裁,却不知道具体该拿多少补偿,被公司忽悠着签字的情况也不在少数。

但反过来想,签字的时候是自愿的,拿了钱一年后又反悔,还拿出录音当证据,这做法确实有点不地道,都说为母则刚,可这样出尔反尔,真的该给孩子积点德。

更关键的是,这种事发生得越多,对我们职场女性就越不利。本来现在很多公司就对育龄女性有偏见,招聘的时候偷偷打听婚育情况,甚至暗地拒绝录用,智联招聘的报告里也说,六成多女性求职时会被问婚育问题。

要是怀孕被裁后,签字拿钱又反悔仲裁的事多了,公司就更人人自危,以后可能会更抵触招聘女性,就算招了,也会提前做好各种“防备”,我们职场女性的路只会越走越窄。

说句实在的,现在能真正遵纪守法、按规矩对待员工的公司,真的是凤毛麟角,我感觉,现在只要有公司能做到不克扣工资、不违法辞退员工、按规定给员工交社保,就能被全网追捧,当成良心企业。

那些总说利润低,只能靠剥削员工、钻法律空子才能挣钱的企业,其实根本就不该存在,倒闭也是迟早的事。

就像这起事件里的公司,当初明知辞退怀孕员工可能违法,还想着用N+1打发人,出了问题又甩锅给HR,这样的公司,就算这次躲过去了,以后也迟早会栽跟头。

最后必须说一句,以上全是我个人看法,不评价事件里的任何人,只是单纯聊聊自己的感受。大家觉得这事里,HR、女员工和公司,谁最冤?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