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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松原,27岁男子在一家公司上班,每天下班需要赶公交回家,却紧赶慢赶总是赶不上

吉林松原,27岁男子在一家公司上班,每天下班需要赶公交回家,却紧赶慢赶总是赶不上公交,这才发现公交总是提前发车40分钟,他怀疑公交公司私自缩短运营时间,很气愤,于是将公交公司投诉了。谁知,问题没解决,个人信息还被泄露了。公交公司向其公司施压,导致他被公司解雇了,男子傻眼了。

27岁的宗先生做梦也想不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竟然让他丢了饭碗。

故事得从他下班回家说起。宗先生在中车松原新能源装备产业园上班,每天下午5点下班,要赶55路末班公交回城里。高德地图上显示末班车是下午5点50分,可他每次小跑都追不上,甚至有两回跑到大门口车都没影了。后来他在公交车上发现一张贴纸,上面明明白白写着末班车时间:下午5点10分。好家伙,线上线下两套时间表,整整缩水了40分钟。

宗先生越想越憋屈,公家的公交车凭什么想提前就提前?他毫不犹豫拨打了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

这一通电话,麻烦事接踵而至。

公交公司打电话来,让他加群,“以后坐车在群里说一声,我们让司机等你”。一个公共交通工具,要求乘客在群里报备,不坐还得提前通知,这不就等于承认了他们根本没按照点发车?更荒唐的是,有天公交公司直接拨电话埋怨他:“车都等到下午5点25了,车上的人都在等你一个!”

宗先生彻底怒了。按时发车本就是你公交公司的本分,怎么反倒成了乘客不配合?

单位领导开始找他谈话,让他撤销投诉。他不同意,人事部门又找上他父亲,让家人劝他别投诉。公交公司还想了个损招,给宗先生的公司发函,美其名曰“了解情况”。更让人寒心的是,宗先生所在的公司给公交公司的回函里,说他是“劳务外包人员,工作表现和情绪状态不稳定”,还说“已于去年12月30日将其劝退”。可宗先生今年1月还在上班,工资照发,2月3日才被正式解聘。

背后的小动作一清二楚。公司不想被“牵连”,宁可牺牲一个较真的员工。

宗先生接受媒体采访时,声音里满是疲惫和后悔。他父亲为这事头发全白了,母亲心理也受到重创。他说:“我只是觉得这件事不公平、不公道,他们的权力就是这么用的吗?”

让我们把这起荒唐事件的账一笔笔算清。

第一笔账,违规运营。 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公交运营必须严格按照公示时刻表执行,55路以“客源少、亏损”为借口擅自缩时,属于严重的违规运营。

第二笔账,泄露信息。 12328明确要求投诉信息严格保密,宗先生的个人信息从交通局直接转给了被投诉方。

第三笔账,违法解聘。 宗先生投诉公交车跟工作能力有半毛钱关系?公司这种做法摆明了是“报复性解雇”。

负责法律援助的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点评得很到位:公交公司擅自缩短运营时间涉嫌违规运营;12328投诉信息被泄露,直接违反了保密义务。

说到底,公交公司压根没把公共服务当回事。55路本就不是常规公交,它是为了中车松原产业园专门开通的“定制线路”。产业园建成后,是单位出面申请,公交公司才开通的。说白了,这条线路是为企业服务的。

宗先生这么一闹,不是单纯跟公交公司过不去,是在动摇一套“你好我好大家好”的默契。公交公司觉得亏损,提前收车合情合理;企业觉得解决员工通勤问题就行,有谁计较发车时间。

可公共服务就是公共服务。公交公司没权打着“亏损”旗号更改运营时间,更不能把投诉者的信息直接泄露给被投诉方。公司更不能因为员工正当维权就将其扫地出门。

面对这出闹剧,宗先生当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任何组织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公交公司擅自泄露投诉人信息,宗先生完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予劳动者赔偿或经济补偿。

更关键的是,这起事件已经引发舆论风暴。据媒体报道,当地交通局曾给出虚假回复称宗先生被解雇。公众施压下,有关部门必须介入调查。

退一万步说,就算55路客流少、亏损严重,想调整运营时间,请走正规流程:向主管部门申请,报备计划,向社会公示。光明正大走完流程,谁都不会说什么。

宗先生最后对媒体说的那句话扎心得很:“他们的权力就是这么用的吗?”

权力不是用来碾压普通人的。公共服务更应该以敬畏之心面对每一位乘客。一个社会是否健康,就看普通人的合法权利有没有容身之地。当较真的人一个个被打压下去,当公共服务沦为企业私器,整个社会肌体就会病得不轻。

这起事件不该被遗忘,宗先生也不该一个人扛。他的遭遇,戳破的是公共服务领域中长久以来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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