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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女士和孙先生都是二婚,相识三个多月就闪婚了。袁女士以各种理由没有去跟孙先生登记

袁女士和孙先生都是二婚,相识三个多月就闪婚了。袁女士以各种理由没有去跟孙先生登记。孙先生在长春做生意,袁女士不跟着去。结婚一个月,袁女士在家以生病了等各种理由,向孙先生要了一万多块钱。后来又让孙先生帮她还花呗7000多。孙先生实在没钱了,袁女士立马变脸,一气之下回了娘家,并且提出了离婚。

这场闹剧还没完,更夸张的在后头。听说彩礼要不回来,孙先生80多岁的老父亲,直接拎着行李住进了袁女士家,放出狠话:“不退彩礼,我就死在这儿!”一桩婚事硬生生变成了“赖着不走”的对抗赛,看得人又气又无奈。

仔细想想,袁女士这盘棋下得可不简单。相识三个月就闪婚,婚后坚决不领证,丈夫在长春做生意她死活不跟去。这哪是结婚,分明就是在给“随时撤退”铺后路。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里,不少类似案件都被认定为借婚姻索取财物。结婚一个多月,各种理由要了一万多,还让孙先生帮忙还花呗,钱花光了立马变脸,这种操作实在是太过明目张胆。

孙先生80多岁的老父亲上演“硬核追债”,看着解气,但细想一下也挺心酸。老人岁数这么大了,本该在家安享晚年,却不得不亲自出马替儿子讨个说法。2025年的数据显示,全国平均彩礼已经从十年前的6.8万元飙升至18.6万元,江西、福建一些地方甚至超过30万元。掏空一个家庭多年积蓄的事情,在现实中比比皆是。孙先生掏了多少钱虽然没说,但能逼得80岁老人亲自上阵,这笔钱恐怕真不是小数目。

再说说“登记”这件事。袁女士各种理由拖着不登记,表面上看是“还没准备好”,实际上就是想掌握主动权。一旦登记,法律责任就来了;不登记,她想走就走,彩礼想不退就不退。这种小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

好消息是,法律这两年对这类行为的态度越来越明确了。2026年4月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里,有个几乎一模一样的案子:吴某收取20万元彩礼后,结婚仅10余天便借故离开,法院判决全额返还彩礼。法官说得清楚:仅办理结婚登记并不足以认定给付彩礼的目的已经实现,双方尚未形成稳定的共同生活状态。袁女士连登记都没办,拿什么来主张彩礼该归她?

八旬老人住进女方家,不退彩礼就“死在这儿”。这话听起来激烈,但背后藏着多少无奈?老人的儿子可能还在盼着用这笔彩礼重新开始,女方却早就把钱当成自己的了。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明确要求“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如果袁女士这种“闪婚闪离、反复索要钱财”的行为不是个案,问题可就严重多了。

现在的问题不只是这一家人怎么收场,更在于这件事折射出的社会困境。当彩礼变成生意、婚姻变成交易,受害的不仅仅是掏空家底的一方,还有那些真正想好好过日子的人。让彩礼回归礼,让婚姻回归爱,这话说得漂亮,可真要做到,光靠个人自律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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