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女子婚后与丈夫行房事,却发现丈夫有性功能障碍,根本无法勃起。丈夫自知理亏,主动将自己的婚前房产的50%赠与女子,并签订了协议,只希望女子不要离开。丈夫本以为看在这几百万房产的份上,能与女子好好过日子,但因为无法生育子女,女子最终还是提出了离婚,并要求分走一半的房产份额。这下丈夫急了,坚称这是为了保持夫妻关系的赠与,既然女子要离婚,那就无权分割房产。
很多人觉得,房产是男方婚前财产,赠与是为了维系婚姻,既然要离婚,女方就不该拿。但法律从来不是这么简单,男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人,自愿签订的赠与协议本就具备效力,可女方没对房产有任何出资,也没证据证明男方存在法定过错,法院也不会全额支持。
其实这案子最该警醒大家,夫妻间的房产赠与,从来不是简单的加名或签协议,别把财产当成婚姻的救命稻草。以财产捆绑的婚姻,本就很难长久,一旦感情破裂,财产分割只会更揪心。
最终法院判男方补偿女方25%房产份额,既认可了赠与的效力,也兼顾了双方的实际情况,合情合法。
说到底,婚姻靠的是真心相待,不是财产妥协,婚前坦诚才是对彼此最负责的态度。大家觉得,这个判决公平吗?男方的赠与到底该不该全额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