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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法国通过了一项文物归还法案,简单说,就是把殖民时期掠夺自外国的文物,

4月13日,法国通过了一项文物归还法案,简单说,就是把殖民时期掠夺自外国的文物,归还给原属国。
消息一出来,网友们激动的“热泪盈眶”,国宝终于要回家了!
文物要回家,我也很高兴,但是我很怀疑,不是怀疑这件事本身是否真实,我怀疑的是这件事背后,会不会有什么猫腻。
毕竟按照西方这帮人的尿性,不可能无条件的做任何事,事出反常必有妖!
于是我上网查了查,虽然事先有心理准备,但还是被这帮西方政客给无耻到了!
我总结了一下,大概有5点:
(一)法案只适用于法国国有博物馆、公立机构藏品。
私人藏品、私人博物馆、基金会、拍卖行藏品完全排除!
要知道,当年英法联军劫掠圆明园,绝大多数流入私人腰包,几经转手后多属私人收藏,私人财产“不可侵犯”,政府无权强制归还。
也就是说,90%以上、包含圆明园流失的重器,并不在归还范围内。
(二)该法案明文规定了战争中缴获的军旗、武器、铠甲、军用品不算“掠夺”,属于“合法战利品”,也不在归还之列。
也就是说,圆明园被抢的大量兵器、甲胄、军事相关文物,直接被豁免。
(三)《法案》规定的适用时间范围,是1815年至1972年间的“殖民时期”。
虽然把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1860年)的时间也包含了进去,但中国不是法国的殖民地,不存在“殖民时期”,所以并不适用该法案。
(四)该法案要求原属国自证“被掠夺”,而且门槛极高。
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法国是“偷盗、掠夺、强制转让”,且有“严重、明确、一致的证据链”!
这不是开玩笑吗!
谁劫掠会打“收条”?就像圆明园,当年被付之一炬,哪来的充分、明确的证据链?
而且追诉期、证据标准、鉴定委员会,全由法国人主导,证据是否充分也是他们说了算,这让别人怎么追讨?
更离谱的是第五条。
(五)归还文物的政治附加条件:只给“友好国家”。
啥叫“友好国家”?
就是“对法友好、不批评法国殖民历史”的国家!
像中国这样,涉及历史叙事、主权争议、地缘博弈的国家,法国很可能就会以“关系友好”为筹码,拖延、筛选、有条件的归还。
说白了,这就是变相的外交工具。
看完以上五点,我们就能得出一个结论:
能还的,大概率是小件、次要、争议小的文物,而且流程漫长,充满了扯皮和政治算计。
所以,这个法案表面上看是“历史进步”,实则是通过精准的法律排除、高门槛认证、政治绑定,把大部分流失文物,尤其中国文物,挡在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