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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已婚男子看上了自己的女下属,之后多次表白,得手后就带着女下属去了酒店,没

广东,一已婚男子看上了自己的女下属,之后多次表白,得手后就带着女下属去了酒店,没多久女下属怀孕了。谁知,男子不想负责,就让女下属自己去医院处理一下,女下属照做,可事后感觉身体一直没康复,要求男子赔偿自己,男子不肯,她一气之下将男子告上法庭,索赔23万元。

这件事发生在广东佛山,据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显示,涉事男子李某当时43 岁,是一家公司的上司,而女下属胡某年仅26岁,两人早在2014年就因为工作原因有了交集,后来慢慢发展成了不正当关系,到2017年,两人已经明确以情人相处。

李某从一开始就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反而多次向胡某表白,还承诺自己会离婚,娶她为妻。

胡某涉世未深,又加上李某是自己的上司,平时在工作上多有照顾,一来二去就动了心,最终答应了李某的追求,两人频繁私下见面,李某还经常带着胡某去酒店约会。

本以为这段见不得光的关系能暂时维持,可没过多长时间,胡某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她第一时间把消息告诉了李某,本以为李某会兑现承诺,可没想到李某的态度瞬间大变,脸上没有丝毫喜悦,反而满是不耐烦。

李某直言自己不可能离婚,也不可能对这个孩子负责,直接让胡某自己去医院把孩子处理掉,还口头承诺会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后续也会好好补偿她。

胡某一时之间没了主意,一边是自己的身体,一边是李某的催促和承诺,最终还是听从了李某的安排,去了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做了中期妊娠引产手术。

手术当天,李某确实陪同胡某去了医院,还通过微信给胡某转了2万元,甚至写了一张20万元的借条,承诺会在当年归还,说是给胡某的补偿,可让胡某没想到的是,手术结束后没几天,李某就彻底变了脸。

胡某术后身体一直很虚弱,经常出现头晕、乏力的症状,去医院复查时,医生说她需要长期调理,后续还要花费不少医疗费,于是胡某找到李某,要求他兑现承诺,支付后续的调理费用和之前承诺的补偿,可李某却一口拒绝了。

更过分的是,李某不仅不肯赔偿,还反口不认账,声称胡某肚子里的孩子不一定是自己的,之前转的2万元是胡某预支的工资,那张20万元的借条也只是随便写写,不算数,面对李某的翻脸无情,胡某又气又急,身体的不适加上心理的委屈,让她彻底崩溃了。

思来想去,胡某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白白受委屈,于是收集了两人的聊天记录、医院的诊疗单据、李某转账的记录等证据,一气之下将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李某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总计23万元,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一审法院开庭审理后,李某依然否认孩子是自己的,还辩称两人是自愿发生关系,胡某的流产和自己没有直接关系,而胡某提供的借条也不能证明是补偿款,最终,一审法院以胡某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讼请求。

胡某不服一审判决,当即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详细审理,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两人长期存在情人关系的事实,根据常理推断,采信了胡某怀孕与李某有关的主张。

法院认为,虽然两人发生关系是自愿的,双方对怀孕都有一定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重大过错,但引产手术确实给胡某的身体造成了实实在在的伤害,相关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也是客观存在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酌情判决李某向胡某支付15000元补偿款,驳回了胡某索赔23万元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件事曝光后,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说李某太不负责任,隐瞒已婚事实欺骗女下属,事后翻脸不认人,理应受到惩罚;也有人说胡某也有过错,明知对方可能有家室,还轻易相信承诺,最终落得身心俱疲的下场,实在可惜。

其实说到底,这件事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不管是职场交往,还是男女相处,诚信和底线都是最重要的。

作为已婚人士,要坚守婚姻的忠诚,不要被欲望冲昏头脑,做出伤害家人、欺骗他人的事;而作为女性,更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口头承诺,尤其是涉及到感情和身体的事情,一定要三思而后行,避免让自己陷入两难的境地,最终追悔莫及。

毕竟,成年人的每一个选择,都要承担相应的后果,违背道德和公序良俗的感情,终究不会有好结果,而那些不负责任的行为,也终究会受到法律的评判和道德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