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员工下班后微信处理工作时猝死,人社局认定工伤,公司不服上诉:他擅自加班,死前已休

员工下班后微信处理工作时猝死,人社局认定工伤,公司不服上诉:他擅自加班,死前已休假两天不累。

2023年,李某刚入职公司一个月,下班后在家用微信处理销售工作,从傍晚忙至20点25分,期间突发疾病猝死。

人社局依法认定为工伤。公司不服并上诉至法院,理由包括:

李某属擅自加班,非公司安排

死前已休两天假,工作强度低、不存在过劳

公司无过错,不应认定工伤

法院最终驳回公司诉求,明确:员工居家处理本职工作,属岗位合理延伸,死亡与工作高度关联,依法视同工伤 。

网友看到后评论说:下班微信回工作难道不算加班?公司只想要24小时待命,出事就甩锅!

也有的网友说:休两天假就不会猝死?这种说法完全站不住脚,漠视生命!

还有的网友说:刚入职就加班到深夜,公司缺乏人文关怀,还推卸责任,太让人寒心!

更有网友表示:下班处理本职工作属履行职责,工伤认定合法,公司上诉缺乏依据 !

说实话,看完这起案件,我既气愤又痛心。

如今多数打工人,下班仍需通过微信处理工作、回复消息、对接任务,这已是普遍现状。公司享受员工随时响应的便利,出事却以“擅自加班”推卸责任,逻辑难以成立 。

以“休两天假”否定工作影响,更显冷漠。猝死与是否近期休假无必然关联,关键在于死亡时是否在处理工作。

李某刚入职不久,认真完成工作,却付出生命代价,公司不仅不体恤,反而百般推诿,实在缺乏担当。

这并非“擅自加班”,而是工作边界模糊、职责延伸至居家的现实。公司享受红利却拒绝担责,是对员工权益与法律的漠视 。好在法院公正判决,为劳动者撑腰 。

我们倡导爱岗敬业,但工作不能以透支生命为代价,更不能让公司只享权利、不担责任 。

人社局与法院的认定,明确了底线:只要在处理本职工作,无论地点是否在公司、是否“被安排”,都属履职范畴 。

希望企业守住底线、承担责任,别把员工24小时待命当理所当然;也希望每一位打工人,在努力工作时保护好自己。

最后,我想说的是:生命重于泰山,权益不容侵犯,法律底线不可破,企业责任不可丢!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评论区讨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