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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空地变“收费停车场”:物业这波操作,到底合不合法? 最近不少业主发现,自家

小区空地变“收费停车场”:物业这波操作,到底合不合法?

最近不少业主发现,自家小区的公共区域一夜之间“升级”成了停车场——物业在空地上划了线,立了牌子,白纸黑字标明了停车收费标准。看似“规范管理”的背后,业主们心里却犯起了嘀咕:这停车场,物业说设就设?收费说收就收?到底谁给的权力?

要评判这件事,得先弄明白一个核心问题:小区里的公共区域,到底归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也就是说,你家楼下那一片空地,是大家伙儿共有的财产,不是物业公司的“自留地”。物业作为受聘的服务方,本质上是替全体业主“看家护院”的,并没有权力单方面决定把这些公共区域改造成收费停车场。

那么,物业要设立停车场并收费,正确的“打开方式”是什么?

第一,得经过业主同意。这事儿属于“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并且需要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简单说,这不是物业贴个通知就能定的事,得召开业主大会,实实在在经过大多数业主点头才行。

第二,收益归全体业主。即便合法程序走了、停车场建了,这笔停车费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也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要么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要么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如果物业收了钱揣进自己腰包,那性质就变了——不仅是程序违规,还涉嫌侵占业主共有财产。

第三,得有合法手续。如果是面向社会开放经营的停车场,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经营备案、价格核定等手续。物业自己画个圈、立个牌就开收,显然经不起查。

回到现实中,为什么不少物业敢于这么干?说白了,一是钻了“业主委员会缺位”的空子,很多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业主难以形成合力;二是利用了信息不对称,不少业主不清楚自己的权利,以为“物业管着小区就能做主”;三是停车刚需确实存在,物业打着“规范管理”的旗号,容易蒙混过关。

面对这种情况,业主们该怎么办?

首先,可以联合起来向物业提出书面质询,要求其出示设立停车场的业主大会决议、相关审批手续以及收费许可。如果物业拿不出来,这事儿就站不住脚。

其次,向街道办、住建局等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物业擅自改变共有部分用途、违规收费,属于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政府部门通常会责令整改。

最后,如果物业一意孤行,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起诉物业公司侵犯业主共有权。

小区是业主的家园,不是物业的“地盘”。任何管理行为,都要建立在尊重业主权利、依法依规的基础之上。那些悄无声息立起来的收费牌,背后藏着的是对业主权利的漠视。只有把程序走明白、把账算清楚、把权利还给大家,小区才能真正成为安心、舒心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