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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石屏,女子参展时,想看一款翡翠吊坠,工作人员让她自己从柜台拿,谁料,女子一个

云南石屏,女子参展时,想看一款翡翠吊坠,工作人员让她自己从柜台拿,谁料,女子一个没拿稳,给吊坠摔坏一缺口,女子一看坏了,说愿意赔偿1000元,老板个人同意,但表示要和合伙人商量一下,协商后,老板变卦让女子赔偿翡翠吊坠标价的一半9400元,女子这回不干了,双方闹上法院,法院判决让人没想到。

2025年8月29日,云南石屏,一场翡翠展销会正在热闹进行。王某闲来无事,溜达进会场,满柜子的翠绿晃得人眼花。她一眼相中了一款树叶形吊坠,标价签上写着18800元。


这数字确实够分量。王某忍不住想把宝贝拿手里瞧瞧,于是喊来工作人员。对方二话不说,直接让她自己伸手进柜台取。王某心里犯嘀咕,这么贵的东西,咋让顾客自己动手?但转念一想,人家店员都发话了,应该没事吧。


就是这一念之差,出了岔子。吊坠甫一出柜,便“啪嗒”一声滑落于地,清脆声响仿若瞬间敲碎宁静。待定睛看去,其上已磕出一处细微缺口,令人不禁心生怜惜。王某当场傻眼,店员也愣在原地。


责任怎么划分?赔偿该给多少?一场拉锯战就此拉开序幕。王某知道自己理亏,提出赔1000块,这个数字她是有底气的,专门问过做玉石加工的亲戚,修复这点小缺口绰绰有余。店员当时没表态,说要回去跟合伙人商量。王某以为事情就此了结。


谁承想,商量完对方直接翻脸:张某从店里打来电话,要求赔偿标价的一半,9400元。这数字把王某炸懵了。那吊坠不过边缘磕了一下,又不是彻底报废,凭啥要半价赔偿?她断然拒绝。商家不依不饶,天天打电话催债,王某烦透了,干脆不接。


最后,店家一纸诉状把王某告上法庭。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店家振振有词:东西在你手里摔的,标价18800元,一半就是9400,一分不能少。
王某也憋着气:店员让我自己拿的,这操作本来就不合规!


法院该怎么判?先说王某有没有责任?当然有。成年人伸手拿东西,没拿稳导致损坏,这锅甩不掉。然而,问题的症结在于,店家此举本身便存在严重弊病。这般操作,显然有失妥当,亟待审视与纠正。


翡翠是什么?是金贵易碎品,行业规矩从来都是店员戴着手套、小心翼翼地递给顾客看,还得反复叮嘱“轻拿轻放”。可这位工作人员倒好,直接让顾客自己伸手进去取,这哪里是卖翡翠,简直是拿顾客当试验品。


法院看得清楚:店家作为专业商家,明知翡翠易碎易损,却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这才是导致损害发生的重要原因。仅单方责令顾客承担全部责任,此等行径有违常理,于情不合,于理难容,实难称其为“天理”所能通达。


于是,法院适用了“过失相抵”原则,双方都有错,那就按比例分担。店家承担60%,顾客承担40%。可这里又冒出新问题:9400元的索赔,合理吗?


此举实不合理。吊坠虽不慎摔落,仅边缘处有一细微缺口,距离完全损毁尚远,根本未达报废之程度。更要命的是,店家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实际损失没有鉴定报告,没有修复费用清单,凭什么张口就要半价?法律讲究的是“谁主张谁举证”,你连损失金额都证明不了,法院凭什么按你说的数判?


最终,法院参考了双方调解时的意见,酌情支持1000元。依据判决,王某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店家一千元整。此外,店家提出的其他诉讼请求未获支持,予以驳回。这个结果,店家输了面子赢了小钱,顾客赔了1000块但洗清了万元索赔的冤屈。案子结了,但它撕开的行业痼疾却值得深思。


那些年,翡翠店里“自己拿”的潜规则究竟坑过多少顾客?又有多少人因为举证不能而吃哑巴亏?这次判决给行业敲了警钟:想让顾客赔钱,先把证据链做扎实。想规避风险,就别让顾客替你冒险。一块翡翠,摔出了责任边界,也摔出了交易规则该有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