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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外交部长今天在议会发表声明,谈及与伊朗就允许新加坡船只通过霍尔木兹海峡进行

新加坡外交部长今天在议会发表声明,谈及与伊朗就允许新加坡船只通过霍尔木兹海峡进行谈判的可能性时表示:1.我们不会与伊朗方面进行谈判,也不会参与将一种违反海洋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做法“正常化”。2.新加坡所处的海峡宽度仅为两海里,而霍尔木兹海峡的通行水道宽度为21海里,但新加坡从未考虑利用这一点去违反国际法。3.我不会与伊朗外交部长进行谈判,因为我们正处在一个必须捍卫国际海洋法的时刻。面对这种荒谬局面,如果开了先例,将带来一系列后果,对国际贸易将极为不利。

原则立场: 自由航行是权利(right),不是特权(privilege)。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是“海洋宪法”,必须严格遵守。 绝不谈判“安全通行费”或“通行费率”,因为这等于默认侵蚀国际法原则。 明确表态:这不是站队,而是坚守原则,对新加坡而言“生死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