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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马英九基金会召开临时董事会。由于现场出席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会议未能正式

13日,马英九基金会召开临时董事会。由于现场出席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会议未能正式举行,但马英九在会上进行了说明。随后,他的相关发言内容被对外公布。

根据公开信息,此次会议由马英九提议召开,主要涉及两项议题:一是增选四名董事,二是就相关案件的调查进展进行说明。

马英九在发言中回顾了案件始末:他在一月中旬察觉基金会在财务纪律层面存在重大问题,随后便与相关董事共同商议应对方案。二月下旬,基金会召开会议,决定要求相关责任人请辞。

他同时强调,基金会的运作原则是任何人都不得借此谋取私利,家庭成员从不参与基金会事务,也不会介入相关事宜。对于案件本身,马英九表示,核心原则是让证据说话,相关当事人若确无过错,应当恢复其清白;若确实存在问题,也应彻底查明真相。

针对近期部分外界报道,他认为并不属实,为了澄清事实,必要时将由相关代表对外统一说明。

据悉,马英九基金会共有七席董事。根据章程,董事会需超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召开,即法定出席人数至少为四人。当天的会议并未达到这一标准。

不过,无论是马英九的发言稿,还是基金会的对外声明,均未披露当天具体的出席人数及参会人员名单,因此无法确认具体有哪些董事到场。

这也引发了一个疑问:由马英九亲自召集的会议,为何最终无法凑足法定人数?是董事集体抵制,还是临时有事无法到场?

马英九在会前是否知晓会议无法召开,仍是未知数。如果他提前知情,为何仍按计划举行;如果不知情,那么缺席的董事为何没有响应通知?

马英九在发言中反复重申原则,强调对案件“一查到底”,不论结果如何,都力求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