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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男子在网上买了一个马桶,不料,漏水导致店面被淹没,他拍照维权获得18万

福建厦门,男子在网上买了一个马桶,不料,漏水导致店面被淹没,他拍照维权获得18万余元赔偿。几个月后,店面经营不善,男子划破新马桶进水软管,将旧漏水视频发给多个商家,谎称马桶漏水,店面受损严重,索要赔偿,一商家发现不对劲,立马报警。男子结局太解气。


王某经营着一家沿街商铺,平日里生意还算平稳。

可一场意外的漏水事故,不仅让他经历了店面受损的麻烦,也让他动起了歪心思,最终自食恶果。

起初,王某为了方便店面使用,在网上选购了一款家用马桶,下单后很快完成了安装。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马桶安装后没多久,便出现了严重的漏水问题。

因为疏于留意,漏水持续了较长时间,大量积水漫遍整个店面,浸泡了店内的货物、地板以及店内的装修设施,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看着一片狼藉的店面,王某十分恼火,第一时间保留了漏水现场、拍摄了清晰的视频和照片,整理好各项损失凭证,联系马桶商家进行维权。

商家在核实情况后,确认是马桶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与王某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向王某支付了18万余元的赔偿款。

拿到这笔不菲的赔偿金后,王某不仅弥补了店面的损失,还小有盈余,这场维权也顺利告一段落。

可天有不测风云,过了几个月,王某的店面受市场环境影响。

生意一落千丈,经营状况持续恶化,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困难,眼看店面难以为继,王某心急如焚,却始终想不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这时,他想起了之前马桶漏水获赔的事,一个邪恶的念头在他心中滋生:

既然一次维权能拿到高额赔偿,何不再次利用这种方式骗取商家钱财,缓解自己的经营危机?

被贪念冲昏头脑的王某,说干就干。

他先是找来店内新更换的马桶,故意用尖锐物品划破马桶的进水软管,制造出马桶漏水的假象。

随后他又翻出当初第一次漏水时拍摄的旧视频,稍加剪辑后,开始联系多家马桶销售商家。

王某谎称自己购买的马桶再次出现严重漏水,导致店面被淹,货物和装修损失惨重,拿出旧视频和伪造的损失清单,要求商家支付高额赔偿款,态度十分强硬,甚至以投诉、曝光相威胁。

一开始,部分商家被王某的说辞和所谓的“证据”迷惑,想要协商解决,但王某索要的赔偿金额过高,且表述中漏洞百出。

其中一家商家在沟通时,仔细查看了王某发送的视频,发现视频里的现场环境、装修细节、积水状态,与王某所说的近期漏水情况明显不符。

再结合王某急促的索赔态度,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判断王某极有可能是在恶意骗赔。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避免更多同行上当受骗,该商家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收集好聊天记录、视频证据,向当地警方报警。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介入调查,通过核查视频拍摄时间、比对现场细节、走访王某店面周边,很快查清了事实真相。

原来王某发送的漏水视频,是数月前第一次马桶漏水的旧视频,所谓的“近期漏水损失”,完全是子虚乌有,其划破软管、伪造事故、恶意索赔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

面对警方的调查和确凿的证据,王某无法再抵赖,如实交代了自己因店面经营不善,心生贪念,恶意伪造漏水事故、骗取商家赔偿的全部违法事实。

他本想靠着投机取巧、弄虚作假捞一笔快钱,解决眼前的经营困境,却没想到自己的行为早已触犯法律。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终,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不是高额的赔偿款,而是法律的严惩。

原本一次正当维权,让王某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可他却被利益蒙蔽双眼,无视法律底线,妄图故技重施骗取钱财。

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不仅没能挽救店面,还落得个违法犯罪的下场,可谓自食恶果,结局大快人心。

维权需守法律底线,任何以欺骗、伪造证据为手段的恶意索赔,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切莫心存侥幸,贪一时之利,最终葬送自己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