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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巴吃黄连!浙江杭州,一小伙凌晨下雨没带伞,一路小跑经过某商场人行道时,没注意脚

哑巴吃黄连!浙江杭州,一小伙凌晨下雨没带伞,一路小跑经过某商场人行道时,没注意脚下,被一条横拉的铁链当场绊飞。小伙重重摔倒在地,当场摔断了3颗牙齿,光种牙就要花费20000多元。小伙找商场索赔,物业却调出监控霸气回怼,坚称是你自己不看路跑太快,商场一分不赔。网友:大半夜的拉一条黑乎乎的铁链子,这简直就是绊马索,商场肯定要担责。

4月3号凌晨,小潘在外面吃完夜宵准备回家。

当时天空正下着雨,小潘没带雨伞,只想赶紧小跑着回去避雨。

当他走到某商场地下车库旁边的人行道入口时,因为现场没有路灯光线十分昏暗。

他为了避开旁边的栅栏径直往前冲,结果突然被一条横在路口的铁链结结实实地绊了一下。

小潘整个人瞬间失去重心,直接面朝下重重地砸在了地上。

这一跤摔得极其惨烈,小潘不仅满脸是血下半张脸严重挫伤,连嘴里的牙齿都被当场磕断了3颗。

到了医院一检查,医生表示断裂的牙齿只能全部拔掉重新种植,一颗的费用大概在7000元左右。

小潘觉得自己虽然跑得快有一定责任,但商场在黑灯瞎火的路口设置铁链隐患极大,理应承担次要责任。

他带着伤找到商场物业索赔,可某物业安全主管的态度却十分强硬,直接调出监控予以反驳。

主管表示这条铁链是为了防止外卖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才设立的,而且两边的立柱上都贴了反光膜。

监控画面清晰显示,在小潘摔倒前,有两个人都是正常走路轻松跨过去的。

主管认为完全是小潘自己雨天狂奔不看路导致的,商场没有任何过错,建议他直接去法院起诉。

有人同情小潘的遭遇,觉得商场就是在推卸责任。大半夜的光线本来就不好,一条细细的铁链横在地上,即便有反光膜也极难被发现,这完全就是极其危险的隐患,商场如果不整改以后肯定还会有人重蹈覆辙。

也有人觉得,物业这波回怼完全没毛病。下雨天路滑本来就应该慢点走,小潘偏要在那狂奔,前面的人都能看见跨过去,偏偏就他一个人中招,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鲁莽买单。

抛开双方各执一词的情绪宣泄,仔细回看这起意外纠纷,其实折射出的是公共区域安全管理与个人注意义务之间的边界权衡。

商场为了防止外卖车乱停乱放,用铁链拉起一条活动防线,从消防安全和管理便利的角度来看确实有其合理性。

但在夜间缺乏照明的客观环境下,一条生硬的铁链确实很容易成为行人的视觉盲区。

物业虽然在立柱上贴了反光膜,但在雨天夜里,这种微弱的警示作用显然是大打折扣的。

管理公共区域不能只图自己方便,更要充分考虑到各种极端天气下可能产生的附加风险。

如果在铁链上套上醒目的反光管或者悬挂警示灯,这场悲剧或许完全可以避免。

当然小潘自己也存在不可推卸的重大过失,作为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在雨夜视线不良的情况下贸然狂奔,本身就是对自己人身安全的极度不负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在这起事件中,商场作为公共区域的管理者,设置铁链虽然事出有因,但在夜间无路灯区域未能提供足够醒目的警示标志,存在一定的管理瑕疵,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而小潘在雨夜狂奔未尽到观察注意义务,是导致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如果真到了法院,大概率会判定小潘承担主要责任,商场承担小部分的次要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