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梅艳芳因为拒绝唱歌,被黄朗维打了一巴掌,没想到第二天,黄朗维就被人打成重伤,两天后又遭遇袭击。
俗话说,“祸从口出,患从口入”。
但在1992年的香港,有时候你不说话,也会大祸临头。
那时候的香港,正处在回归前的震荡期,表面上星光璀璨,背地里却是鱼龙混杂。
梅艳芳,作为“香港的女儿”,刚办完轰轰烈烈的告别演唱会,正是最疲惫的时候。
那天深夜,她带着好友林国斌去九龙塘一家名为“九龙会”的酒吧散心。
本以为是换个地方喝杯酒,却没想到是进了狼窝。
当时,亚洲电视大股东黄百鸣的弟弟黄百年也在场。
他领着一群人过来打招呼,其中有个叫黄朗维的男人,那可不是善茬。
这人是14K的堂主,手里经营着电影公司,平日里嚣张惯了,仗着有点黑道背景,把女明星当玩物。
黄朗维早就认识梅艳芳,但梅艳芳素来正直,不想跟这路人多纠缠,态度也就淡淡的。
可黄朗维不这么想,他觉得在江湖上混,给面子就得接。
他先是让梅艳芳过去陪酒,梅艳芳没理会。
接着,他甩出一张50万的支票,让她唱首歌助兴。
梅艳芳当时就推开了支票,冷冷地说自己是来放松的,不接活。
黄朗维觉得丢了面子,价码一路飙升到200万。
支票被直接拍在了梅艳芳脸上,可梅艳芳硬气得很,依旧只有两个字:“不唱”。
这一下,黄朗维彻底炸了!
在众目睽睽之下,他扬起手,“啪”的一声,狠狠地扇在了梅艳芳的脸上。
这一巴掌,把在场的人都打懵了。
梅艳芳捂着脸,屈辱得浑身发抖,但她被围在包厢里,根本走不掉。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但在那个年代的香港,还有另一种说法叫“有事找向太”。
梅艳芳被禁足后,颤抖着拨通了陈岚的电话。
向太一听梅姐受了这种委屈,那是火冒三丈。
她二话不说,单枪匹马杀到酒吧,就凭向华强那块金字招牌,硬生生把梅艳芳从那群亡命之徒手里抢了出来。
如果只是到这儿,那就是个普通的娱乐圈八卦。
可梅艳芳有个死忠粉,叫陈耀兴。
陈耀兴是谁?江湖人称“湾仔之虎”,新义安的五虎上将之一。
他听说梅姐被人打了耳光,那是怒发冲冠。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透,陈耀兴就带着几十号人,拿着砍刀在街上找黄朗维。
冤家路窄,黄朗维正在路边的大排档吃宵夜。
陈耀兴冲上去就是一顿暴揍,砍刀挥舞之下,黄朗维的左臂几乎被砍断,浑身是血地被送进了浸会医院。
按理说,这仇报了,也就该消停了。
可江湖事,哪有那么简单。
黄朗维被砍,震动了整个14K。
他那个更有势力的哥哥黄朗辉发了话,这事儿没完。
更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就在黄朗维躺在医院重症监护室的第三天,病房门被推开,走进来两名穿着白大褂的“医生”。
还没等黄朗维反应过来,冰冷的枪口已经抵住了他的脑袋。
几声枪响,黄朗维当场毙命。
这手法,干净利落,彻底撕破了江湖的遮羞布。
这下子,梅艳芳成了惊弓之鸟。
坊间传闻,14K发出了“必杀令”,要梅艳芳偿命。
她没办法,只能被迫远走泰国避风头。
那时候的她,白天是风光无限的天后,晚上却是担惊受怕的逃犯。
而这仅仅是连环命案的开始。
1993年11月,陈耀兴去澳门参加格兰披治大赛车。
他以为那是赛道,是公平竞争的地方。
可他忘了,江湖的追杀令不分地点。
就在他比赛夺冠,满心欢喜地坐进车里准备离开时,埋伏在暗处的枪手扣动了扳机。
“湾仔之虎”陈耀兴,当场殒命。
这桩由一记耳光引发的血案,最终以两条人命告终。
梅艳芳回到香港后,在向家的周旋下,据说拿出了高达一千万港币来平息事态。
这笔钱,既是封口费,也是对逝去生命的某种交代。
那个年代的香港,就是这么魔幻。
1992年4月,也就是梅艳芳被打的前一个月,成龙、梅艳芳、周润发等几百名影星还在街头游行,喊着“电影界要公义”。
可游行结束不到一个月,梅艳芳就在包厢里挨了耳光。
那时候的法律对黑帮渗透娱乐圈也是头疼不已。
虽然法律条文严厉,但在实际执行中,证据链往往因为“江湖规矩”而断裂。
就像陈耀兴当初被抓,甚至有两百多号帮派成员去围警局要人。
直到1994年,港英政府出台了更严厉的《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这种明目张胆的砍杀才稍微收敛。
但留下的阴影,却伴随了梅艳芳一生。
她在舞台上光芒万丈,可每当夜深人静,那一记耳光的回响,恐怕都在耳边萦绕。
一记耳光,两条人命,千万赎金。
这就是1992年的香港,一个在血色与霓虹中疯狂生长的黄金年代。
主要信源:(游民星空——向太谈两次从黑社会手里救梅艳芳 甚至被枪指着
东营大众网——林妙可受辱事件引争议 盘点明星被辱事件(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