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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名31岁离异男子,网上聊了个25岁姑娘,两个人见了面,在一起半个多月了,姑

江西一名31岁离异男子,网上聊了个25岁姑娘,两个人见了面,在一起半个多月了,姑娘以为两个人要往结婚走了,结果男的来一句:我只谈恋爱,不结婚。姑娘当时就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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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的同居共枕,换来的就是这句轻飘飘的“只谈不结”。

25岁的姑娘,满心以为遇见了真爱,以为那个离过婚的男人会更加珍惜感情,结果人家早就算计好了——恋爱可以,结婚免谈。这不是什么不婚主义的坦诚相告,这分明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既享受了恋爱的温暖和陪伴,又不用承担婚姻的任何责任。

离过婚的人,比谁都清楚那张证意味着什么。

这位31岁男子,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他太懂了。懂婚姻里的柴米油盐会磨灭激情,懂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麻烦,懂那张结婚证一旦领了就要对另一个人的一生负责。所以他不愿意再进去,但又不愿意一个人过。怎么办?找个小十岁的姑娘,恋爱谈着,日子过着,就是不领证,不谈责任。

说白了,这叫情感上的“占便宜”。

有数据显示,江西省大龄未婚青年正呈逐年增长之势,性别分布上男性明显多于女性。这不光是大龄男青年找不到对象的危机,更是像这位31岁男子这样有过婚史的男性,重新进入婚恋市场后,用一种极其自私的方式去“掠夺”年轻女孩情感资源的现实。

高额彩礼在这件事上也是绕不开的背景。

江西一直以高额彩礼出名,平均金额约11.2万元,但赣州、于都等县市实际可达20到30万元,有些农村地区甚至超过30万。在谈婚论嫁面前,很多年轻男性确实背负着巨大的经济压力。这也许是他不想再踏入婚姻的真实顾虑之一。

但这绝不能成为他欺骗和消耗一个姑娘青春的理由。

法院的判例早就说清楚了——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关系,一方隐瞒真实婚恋意愿,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在河南一个类似案子里,隐瞒已婚事实在婚恋网谈恋爱的周某,被判返还对方24万元及利息。还有,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分手后是可以依法追回的,那属于“附条件赠与”。

法律上你是占了便宜,但良心上呢?

再看看这个25岁的姑娘,半个月的同居意味着什么。她以为两个人已经确立了明确的关系,以为对方带她见朋友、一起吃饭逛街就是奔着结婚去的。这种认知偏差从何而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双方从来没有明确沟通过对婚姻的态度。

一句“我只谈恋爱不结婚”,在她已经全身心投入之后才冒出来。这不是沟通,这是通知。

真要是从一开始就说清楚,姑娘还会跟他在一起吗?还会愿意同居半个多月吗?大概率不会。所以这就是典型的“先上车后补票”——不对,是“上了车才发现这趟车根本不靠站”。

珍爱网的一份婚育观调研数据显示,当下47.77%的年轻人可以接受不结婚,真正倾向不婚的占14.27%。不婚主义本身没有对错,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问题在于——你是什么主义,必须在关系开始前就亮明态度,而不是等对方把感情和身体都交付了才轻飘飘来一句。

说实话,这姑娘最大的问题不是遇到了一个渣男,而是太快交付了信任。

半个月,从网上认识到见面到同居,这个节奏本身就太快了。一个离异过的31岁男人,嘴上说的甜言蜜语,背后到底藏着多少真心?没有时间去验证,没有时间去了解他的过去、他的家庭、他的真实婚恋观。一厢情愿地把对方的热情等同于对未来的承诺,结果就是被现实狠狠打脸。

换个角度说,这位31岁的离异男子,他的行为不仅在情感上伤害了这个姑娘,某种程度上也在消耗江西男青年群体的整体婚恋信誉。当一个地区的男性频繁被曝出在婚恋中缺乏诚意,当地年轻女性的婚恋警惕性必然升高,最后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现代婚恋关系的本质就是信息透明和相互尊重。你的婚史、你的经济状况、你的人生规划,这些都不应该是禁区。一个成熟的人不会用“谈了再说”的方式去消耗另一个人的情感。一句“我只谈恋爱不结婚”能拖到半个月后才说,本身就是一种懦弱和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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