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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6旬老太坐公交,期间坐累了,就起身在车厢过道里走动,活动腿脚。谁知,司机避

广州,6旬老太坐公交,期间坐累了,就起身在车厢过道里走动,活动腿脚。谁知,司机避让前方突然变道车辆,不得已紧急踩刹车,导致老太当场摔倒在车厢内,疼得呲牙咧嘴,起不来了。司机赶紧将车停稳,将老太扶起,并送去就医。结果,老太确诊为骨折、关节半脱位,构成了九级伤残。老太花钱又招罪,认为都是司机的责任。于是,将司机和公交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等34万元,法院判决很意外。

李婆婆今年六十多岁了,那天坐公交车出门时,她觉得坐久了腿有点麻,就站起来在车厢过道里慢慢走动。手没扶车厢里的东西,也没抓扶手。

就在这个时候,旁边车道一辆小车突然不打灯变道,硬要挤过来。公交司机眼看要撞上,本能地一脚急刹。车子猛地一顿,李婆婆没有站稳摔在了车厢地板上。

司机吓坏了赶紧停车,把李婆婆扶到座位上。看她疼得厉害,马上联系了120,送她去医院。检查出来是骨折加关节半脱位,伤得不轻。后来做了伤残鉴定,定了个九级。

李婆婆遭了大罪,手术和康复,前后花了不少钱。她觉得自己是买了票坐车的乘客,在车上摔了,那就是司机和公交公司的责任。他们没把车开稳当,没保障好乘客的安全。

她越想越气,一纸诉状把司机和公交公司都告了。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等,加起来总共34万多。

公交公司调了监控,也配合了交警调查,交警出的事故认定书写着:这属于交通意外,司机和乘客都没有责任。是其他车辆违规变道引发的。

公司认为司机当时是为了避免碰撞,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操作是合理的,没有过错。李婆婆自己要在行驶的车上走动,还不扶好,这才是出事的主要原因。

案子到了广州白云区法院,法官仔细看了所有证据,包括行车记录仪和监控视频。

视频显示事发前,公交车车速正常,30公里每小时,没有超速。车上乘客不多,都有座位坐,司机驾驶很平稳。

那辆小车突然变道插进来,司机先按喇叭警告,见对方没反应,才踩了刹车。这个刹车动作,避免了追尾事故,从操作上看司机反应及时,处置得当,符合紧急情况下的正常操作规范。

法官指出公交车还在行驶中没到站停稳,李婆婆作为成年人,应该知道车辆行驶中可能会有颠簸、急刹。她选择在这个时候起身走动,而且没有扶任何固定物,对自己的安全太疏忽了。

法院最终认为公交公司和司机在这件事里没有过错。李婆婆受伤主要是因为她自身疏忽造成的,责任不在承运方。

判决驳回了李婆婆的全部诉讼请求,34万的赔偿,一分都没支持。

可能让很多觉得“在车上出事就该找公交公司”的人感到意外。但它点明了一个常被忽视的道理:公共交通的安全,是司机和乘客共同的责任。

司机要专注驾驶,应对路况。乘客也要遵守规则,管好自己。特别是车辆行驶中,“坐稳扶好”不是一句空话,不能把自己的安全,全寄托在别人身上。李婆婆吃了苦头,值得同情,但法律讲的是是非对错,不是谁弱谁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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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环球网4月11日报道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47
用户10xxx47 3
2026-04-13 09:43
在行驶中的公交车过道活动腿脚,这老太也算是能人异士了[点赞][点赞][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