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山西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法官涉嫌在办公室猥亵案件当事人引发关注。 据受害者王女

山西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法官涉嫌在办公室猥亵案件当事人引发关注。

据受害者王女士反映,警方目前已就其报称被猥亵一案进行行政立案。
据王女士控诉,2025年9月5日,在审理她与丈夫的离婚案期间,主审法官吕某某以“有新证据需要签字”为由,将其单独叫到办公室。在询问案件过程中,吕某某对其动手动脚,多次搂腰、抚摸隐私部位,并强行搂抱、拉扯和亲吻。当王女士提出离开时,吕某某竟反锁房门,言语轻佻地追问是否嫌弃他老,并表达好感。王女士明确拒绝后,借接孩子之由才得以脱身。
王女士提供的一段长达16分钟的现场偷录音进一步印证了其说法。录音中,能清晰听到王女士连声说“不要不要”,而男声则不断说出“开庭时就看到你亮眼睛”“你真吸引人”“你同意的话我尽量考虑的多些”等含有暗示与利益交换意味的话语。
4月12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西属巴派出所已于4月10日对此事行政立案。针对该案走向,知名刑辩律师赵良善指出,治安猥亵与刑事强制猥亵的核心区别在于强制程度与情节恶劣程度。
目前警方先按行政违法程序立案,但该案存在“行转刑”的可能。若后续侦查查实吕某某存在“反锁房门、利用职权威胁、多次触碰隐私部位”等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强制行为,达到了《刑法》中强制猥亵罪的定罪标准,公安机关将直接转为刑事立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届时其或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截至发稿,吕梁中院对此事暂未作出回应。法官本应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若知法犯法、以权谋私,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