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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年,五名无辜青年含冤入狱,被关押 21 年后才得以无罪释放。令人感慨的

1996 年,五名无辜青年含冤入狱,被关押 21 年后才得以无罪释放。令人感慨的是,五人全都拒绝了国家给予的高额赔偿,他们只有一个诉求。他们一分钱都不要,只恳求将当年那些办案人员依法抓捕归案,接受法律的审判。

1996 年 8 月 25 日深夜,安徽省涡阳县大周庄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惨案。村民周继顶一家五口在家中被人用刀砍伤,他的女儿当场死亡,其余四人不同程度受伤。

案件发生后,当地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由于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也没有找到作案凶器,案件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在 "命案必破" 的巨大压力下,警方将目光投向了与周继顶有过矛盾的同村村民。警方最终锁定了五名嫌疑人: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和周在化。

被捕后,五人坚称自己是清白的,且他们都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然而,为了获取口供,办案人员对五人实施了残酷的刑讯逼供。周家华后来回忆,他被打得遍体鳞伤,脚指甲被老虎钳拔了,身上还被蜡烛油烧出了伤疤。周继坤也说,他们让他跪在玻璃碴上,膝盖的血把水泥地都染红了。

在长达数天的折磨下,五人被迫按照警方的要求,写下了 "有罪供述"。更令人发指的是,为了让案件 "证据确凿",办案人员还对多名证人进行了暴力取证和非法关押。

1998 年,案件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庭审现场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19 名控方证人中有 18 人当庭翻供,他们表示之前的证言都是被 "打出来" 的。五名被告人也掀开衣服,向法官展示身上的刑讯伤痕。当时的审委会从中午讨论到晚上 6 点多,所有成员意见一致:这起案件证据不足,应该宣告五人无罪。

然而,就在判决即将宣布的前一天,悲剧发生了。受害人周继顶得知法院要判五人无罪后,冲进了审判长巫继成的办公室,喝下一瓶农药自杀身亡。周继顶的死彻底扭转了案件的走向。在巨大的舆论压力和行政干预下,原本已经确定的无罪判决被推翻。

1999 年 3 月 29 日,阜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周继坤、周家华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周在春被判处无期徒刑,周正国、周在化被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五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1999 年 7 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0 年 2 月,阜阳中院对该案再次开庭。这一次,法院将周继坤、周家华由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缓,其余三人的刑期不变。五人再次提起上诉,但被安徽高院驳回,终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五人进入监狱服刑。但他们始终没有放弃申诉。在狱中,他们用铅笔在作业本上写了一封又一封申诉信,投出去石沉大海就再写、再投。从 2008 年到 2018 年的十年间,五人相继刑满释放。出狱时,五人早已不是当年意气风发的青年。

21 年的牢狱之灾,不仅摧毁了他们的个人前途,更让五个家庭支离破碎。周继坤的父亲为了替儿子申诉,被关押了近 2 年,临终前没能见上儿子最后一面。周正国出狱后得知,他的女儿因为不堪 "杀人犯女儿" 的流言蜚语,在初三时自杀身亡,妻子也因此精神失常。周家华的孩子早早辍学打工,女儿远嫁他乡,只为了逃离村里人的指指点点。

2014 年 7 月 22 日,澎湃新闻独家报道了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当天,安徽省高院就宣布对该案进行复查。

2017 年 1 月,安徽高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再审过程中,法院发现原审判决存在诸多严重问题:没有任何能够证明五人作案的客观性证据,五人的有罪供述在作案的重要情节上存在诸多矛盾。

2018 年 4 月 11 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宣告五人无罪。宣判结束后,五人和家属当庭痛哭流涕。他们等这一天,等了整整 21 年。

当法官告知他们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国家赔偿时,五人却异口同声地拒绝了。按照当时的国家赔偿标准,五人可以获得总额超过一千万元的赔偿金。但在五人看来,这笔钱根本无法弥补他们失去的一切。

周继坤代表五人对记者说:"赔偿可以不要,当年刑讯逼供、制造冤案的当事人一定要追责。""我们五个意见是一致的,申诉花了 21 年,我们打算为了追责,再干个 21 年。" 周继坤坚定地说。

后来,在律师和亲友的劝说下,五人还是向安徽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2018 年 10 月,安徽高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五人分别获得 150 余万元到 290 余万元不等的赔偿,总额超过 1100 万元。但他们仍然不断向各级部门提交材料,要求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责任,并重新启动侦查程序,追查真凶。

对于周继坤等五人来说,21 年的冤狱已经成为他们生命中无法抹去的印记。他们用自己的人生悲剧,换来了中国法治的一点点进步。而他们追求正义的脚步,至今仍未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