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还真不好说,这次清官难断的不是家务事,不是城管小贩,也不是医患关系,而且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矛盾。
4月10日,云南昭通镇雄县一名小学六年级的小女孩,因为给老师起侮辱性外号,被老师知道后连扇四个耳光,导致耳部损伤。学校表示:下手确实有点重。
有人觉得,学生不尊重老师适当体罚应该的,能达到教育的目的就可以,但是打人不应该当众打脸;也有人说,孩子太小不懂事,这老师太粗鲁了,当然,也有人体量老师,觉得现在教师太不好当了,学生打不得又骂不得还不听话!
在我看来,学生给老师起难听的外号确实不对,这是对老师的不尊重。但老师动手打人,还把孩子打伤了,这就更不对了,甚至是违法了。老师教书是为了让孩子变好,不是为了打人。我们既要尊敬老师,老师也要用讲道理的方式管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