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131万的索赔单,直接甩在了一个女人的脸上。
对面家属眼都红了,话砸过来:“人是在你屋里没的,你就得赔!”
什么情况?
男人确实死在了她屋里。但不是刀伤,不是殴打,甚至连争吵都没有。
他自己吞了一把壮阳药,身体没扛住,人就这么过去了。
这事儿一码归一码。
提供特殊服务,违反治安管理,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她认。
可现在,家属不认。他们直接把“卖淫”和“过失致人死亡”画上了等号,张口就要131万。
法庭上,律师的声音在回荡,冰冷的数字砸在地板上,再弹进她耳朵里。整个过程,她就站在那,连眼皮都没怎么抬一下。
她有什么杀人动机?收了钱,还把客户弄死,图什么?
就因为事发地点在她的出租屋,她就得为别人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背上一辈子都还不完的债?
这哪是索赔,这分明就是想找个人,为这场丢人的意外买单。
说白了,服务是服务,送命是送命。把两件事搅和在一起,就是耍无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