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建议大家支持吗? 卢麒元最近提出一个看法,老婆孩子在国外者,应退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这个说法一出来网上争论特别大,有人全力支持也有人觉得太过严苛。 我其实挺赞同这个看法的,而且我觉得这根本不算苛刻,因为这是对公职人员最基础的底线要求,也该成为实打实的硬性约束。 身为公职人员领着国家发放的薪酬享受着相应的保障,本质上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员,心思理应全部放在国内放在群众身上。 可如果配偶和子女都在国外定居在国外生活消费,甚至拥有国外的居留身份,那身在国内履职的公职人员心里究竟牵挂的是谁? 是国内的群众还是远在国外的家人,难免会让人打个问号。 肯定有人会反驳觉得我太偏激,家属在国外不代表不爱国,更不代表会出现贪腐问题。 我想说普通群众有条件让家人出国读书生活,这是个人自由没人会干涉。 但公职人员身份特殊手中的权力来自国家和人民,不能想着两头得利更不能给自己提前留好所谓的退路。 咱们就说曲婉婷的母亲,她是哈尔滨原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 她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大肆贪腐,将国家资产和群众的利益非法转移到国外,她的女儿曲婉婷长期在加拿大生活靠着不义之财过着奢华的日子。 这样的人在履职时心里绝不会装着老百姓,只会想着为国外的家人谋取利益为自己事发后出逃铺路。 那么如果放任这类情况存在,老百姓的利益如何保障,国家的公信力又怎么不受影响。 有人会说这只是个别情况,不能一概而论。是的 我认可不是所有家属在国外的公职人员都存在贪腐行为,但核心问题在于这种情况本身就存在隐患,群众难以放心国家也不能承担这份风险。 即便当下清正廉洁家人在国外的生活开销、各类事务,都可能成为被别有用心之人拉拢腐蚀的突破口用家人的利益作为要挟,诱导公职人员突破底线。 其实不止我们国家,国外也有类似的严格规定。 比如俄罗斯就出台了严格的反腐法律,不允许公职人员以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开设海外银行账户、持有外国证券,合法申报资金来源的海外房产不在此列。 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会面临职务免职、处罚等处理还会被限制担任公职。 连其他国家都明白公职人员必须干净纯粹,不能有海外的利益牵绊我们自然更要重视这类问题。 卢麒元的这个看法核心就是公职人员要分清公私,守住底线。 如果身为公职人员家人在国外生活,又真心想继续为国家和群众工作,办法很简单要么让家人回到国内安心在国内生活工作,要么服从岗位调整离开关键公职岗位。 现在网上有人说,这样的要求侵犯了个人自由。 可我想说公职人员的自由本就不是没有边界的,享受体制内的保障掌握公权力,就必须接受比普通群众更严格的约束,这是权力与责任对等的基本道理。 不能既想要公职身份带来的职责便利又想要无限制的个人自由,甚至为自己预留退路这本身就是相互矛盾的。 还有人说不少公职人员送家人出国,只是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没有其他想法。 我能理解为人父母的心愿,谁都希望孩子有更好的发展。 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想要让孩子在国外接受教育,就可以选择离开公职岗位。 想要坚守公职岗位就可以让孩子在国内成长,或是等到退休后再陪伴家人出国这才是合理的选择。 并且老百姓的诉求很简单只希望掌握公权力的人,能真心实意办实事没有私心杂念。 卢麒元的这个建议,有可能会触动部分人的利益也会引来反对的声音,但群众的心里自有一杆秤,是非对错大家都看得清楚。 最后再问大家一句,配偶子女在国外的公职人员,应当接受严格岗位约束甚至退出关键公职岗位,这个看法大家认同吗?在我看来,这不是可选的提议,而是维护公权力公信力的必要要求。 欢迎大家在评论区说说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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