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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11月13日下午,天津居士林的佛堂里香烟袅袅,木鱼声和诵经声交织在一起

1935年11月13日下午,天津居士林的佛堂里香烟袅袅,木鱼声和诵经声交织在一起。一个身着素色旗袍的女人坐在后排,手里攥着一本经书,眼睛却一直盯着前排那个穿着黑色僧袍的光头。三时五十分,她猛地站起身,从怀里掏出一把勃朗宁手枪,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前去,对着那光头连开三枪。第一枪贯穿头颅,第二枪穿透太阳穴,第三枪洞穿胸膛。枪声在佛堂里炸开,居士们惊叫着四散奔逃,只有她站在原地,神色从容地撒出一把传单,高声喊道:“我叫施剑翘,今日为父报仇,与旁人无干!”随后,她掏出事先写好的《告国人书》,缓步走向电话亭,拨通了警察局的号码。 她原名施谷兰,安徽桐城人,1905年生。父亲施从滨是山东军务帮办兼奉系第二军军长,从小对她宠爱有加。虽是个裹足女子,没进过正规学堂,但家里请了私塾先生教她诗词古文,她倒也学得满腹才情。1925年秋天,孙传芳为争夺地盘北上进攻安徽,施从滨奉张宗昌之命率部迎战,在皖北固镇兵败被俘。孙传芳连发三封电报要施从滨倒戈,施从滨不为所动。恼羞成怒的孙传芳竟不顾“不杀俘”的战场公理,用铁丝绑缚施从滨,在蚌埠车站将其割头杀害,悬首暴尸三天三夜,还不准施家收尸。消息传到济南,年仅二十岁的施谷兰如遭雷击,当即写下明志诗:“被俘牺牲无公理,暴尸悬首灭人情。痛亲谁识儿心苦,誓报父仇不顾身。”她改名“剑翘”——“剑”是利器,“翘”是抬头,她要让天下人知道,施家的女儿,不会低头。 可她一个缠过足的女子,手无缚鸡之力,怎么报仇?她先是寄希望于堂兄施中诚。施中诚在张宗昌手下当团长,手握兵权,她求了又求,施中诚满口答应,可几年过去,他官越做越大,报仇的事却一拖再拖。施剑翘看透了他的心思——他舍不得那顶乌纱帽。她愤然写下长信,与堂兄断绝关系,信中说:“堂堂男子,言而无信,贪生怕死,愧对先父在天之灵。”后来她嫁给了阎锡山部的谍报股长施靖公,施靖公曾信誓旦旦说愿替她报仇,可婚后他沉迷温柔乡,把承诺抛到了九霄云外。施剑翘等了一年又一年,等到心都凉了。1935年,她带着孩子离开山西,回到天津娘家,决心亲自动手。临行前,她对施靖公说:“我嫁给你,是信你一句话。你忘了那句话,我便忘了你。” 回到天津后,她打听到孙传芳早已下野,躲在英租界里当寓公,还当上了佛教居士林的理事长,每周一、三、六去佛堂诵经。她化名“董慧”混进居士林,摸清了孙传芳的活动规律。她花钱买了一把勃朗宁手枪,在郊外找没人的地方偷偷练枪法。十月的天津已经转凉,她在冷风里一站就是半天,手冻僵了,搓一搓继续练。她弟弟施则凡后来回忆,姐姐那段时间像变了一个人,眼神里全是杀气,说话也少了,一个人关在屋里写诗、擦枪。她写:“父仇未敢片时忘,更痛萱堂两鬓霜。纵怕重伤慈母意,时机不许再延长。”她把这首诗印在传单上,背面写着:“今天施剑翘打死孙传芳,是为先父施从滨报仇。大仇已报,我即向法院自首。”她把传单叠好,塞进大衣口袋,静静地等着那个日子。 1935年11月13日,天下着蒙蒙细雨。施剑翘照例走进居士林,坐在后排,手里捧着经书,眼睛却盯着前排的孙传芳。佛堂里炉火很旺,她觉得“太热”,便悄悄挪到前面,离孙传芳只有几米远。下午三时五十分,当富明法师领诵《大佛顶首楞严经》时,众居士闭目跟诵,佛堂里只剩下低沉的念经声。施剑翘从大衣里抽出勃朗宁手枪,对准孙传芳的后脑,扣动了扳机。枪声在佛堂里炸开,孙传芳应声倒在一摊血泊之中,脑袋上三个弹孔还在往外冒血。她没有被吓跑,反而镇定地把手枪放在桌上,撒出传单,高声喊道:“大家不要怕,我为父报仇,一人做事一人当!”她让和尚报警,自己坐在佛堂里,等着警察来抓她。 消息传出,举国震动。第二天,天津各大报纸头版头条全是“施从滨有女复仇,孙传芳佛堂毙命”的新闻。法庭上,施剑翘面对孙传芳家属的哭诉和孙家旧部“请予严厉判处”的叫嚷,神色安详,泰然自若地诉说报仇经过,听者无不动容。天津地方法院一审判处她十年有期徒刑,她不服上诉;河北高等法院改判七年,她仍不服,继续上诉。社会各界,特别是妇女界,纷纷声援,冯玉祥、李烈钧、于右任等国民党元老联名上书国民政府,请求特赦。1936年10月14日,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签署特赦令,以“其志可哀,其情尤可原”为由,将施剑翘释放。她前后在狱中服刑不足十一个月。 出狱后,施剑翘并没有停下脚步。抗战爆发后,她积极投身抗日救亡运动,募捐、办难童学校、慰劳将士,样样冲在前面。新中国成立后,她因病移居北京,后又到五台山光明寺村以居士身份修行,1957年当选北京市政协特邀委员。1979年,她病逝于北京,享年七十四岁。 她这辈子,只做了一件大事——替父亲报了仇。可她做的这件事,让天下人记住了一个道理:有些账,老天爷不算,自己算;有些仇,法律报不了,自己报。她十年磨一剑,一剑封喉,干脆利落。不是她心狠,是这世道逼得她不得不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