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无耻!”女子租门面房6年缴纳电费17万元,本来以为是自己做生意用电量大,无意中发现房东全家的用电都是偷的自己的,就连隔壁门面房的用电也被房东到了自己的电表上,女子报警后找房东索要赔偿,房东嚣张道:“想谈赔偿先撤案!” 浙江海宁,陈女士坐在自己租了好些年的店铺里,手里捏着厚厚一摞电费单子,眼神里写满了不可思议,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开店赚钱,到头来竟然养了房东全家六年,连带着还给另外两家租户当了六年的“电费冤大头”。 陈女士是做小本生意的,店里平时用电量确实不小,所以每个月交电费的时候,她也没多想,可时间一长,这账就越算越不对劲,六年下来,她光是电费就交出去了17万多,这数字怎么琢磨都觉得离谱。 真正让她起疑心的,是有一天,她把店里所有电器都关了,跑去看电表,结果发现那转盘还在不知疲倦地转,那一刻,陈女士觉得这6年自己有多冤! 随后她花钱请了个专业电工,把店里的电路从头到尾查了一遍,电工查完之后,给出的结果让陈女士彻底懵了,房东竟然把自家住房的用电线路,还有另外两家外租店面的线路,全都偷偷接在了陈女士店铺的电表上。 也就是说,这六年来,陈女士交的电费里,不光养着自己的店,还顺带把房东一家子的生活用电,外加另外两家租户的经营用电,全都给包圆了。 陈女士气得不行,当场就报了警,警方一查,证据确凿,房东面对事实也只好承认了自己私接线路偷电的事,可让陈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房东虽然嘴上认了,但一到赔偿的问题上,立马就换了副嘴脸。 房东两手一摊,死猪不怕开水烫,要钱,没有,想接着谈赔偿,你先去派出所把案撤了。 更过分的是,房东还拿着租约说事,直接下了逐客令,让陈女士在5月租约到期后立刻搬走,说白了,就是拿“不续租”来逼她,意思再明白不过:你要是想谈赔偿,就得先把案子撤了,不然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陈女士坐在店里,心里又气又委屈,这店开了六年,老客户都熟了,生意好不容易做起来,要是搬走,装修费、搬迁费加起来,那损失可比那几万块电费大多了,房东正是看准了她“不敢搬、搬不起”的软肋,才敢这么肆无忌惮地耍无赖。 律师表示,房东的行为已经涉嫌窃电,根据《电力法》,盗窃电能的可追缴电费并处五倍以下的罚款,要是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那可就构成盗窃罪了,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得罚款;数额巨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照样得罚。 几万块的金额,在很多地方早就够上了“数额较大”甚至“数额巨大”的标准,那可是要判刑的,而且盗窃罪属于公诉案件,根本不是陈女士说撤就能撤的,房东拿“撤案”当谈判筹码,不光说明他毫无悔意,甚至还涉嫌干扰司法公正,就算不往刑事上走,单从民事角度看,房东的行为也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受损失的人有权要求返还。 有网友看后气得直骂:“偷了六年电,还敢撵人?承认但不赔,这不是耍无赖是什么?” 也有网友说:“租赁关系里租客本来就是弱势,电表电路这种东西,租客哪能轻易发现有问题,房东就是利用这一点,长期偷偷摸摸地搞,等租客反应过来,早就损失惨重了。” 还有人从心理上剖析房东那点小心思:“他就是吃准了租客怕麻烦、怕搬迁,以为只要脸皮够厚,法律就拿他没办法。” 更有网友直接放狠话:“对这种房东,只想送他一句话,别把无知当个性,别把违法当生意,你省下的那点电费,最后都得变成踩缝纫机时的眼泪。” 目前,派出所已经立案,涉事房东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案件正式进入了司法程序,陈女士这边也没有妥协,坚决不撤案,正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途径依法索赔,一旦房东盗窃罪名成立,不光得把多收的数万元电费全部吐出来,还得承担刑事责任。 这事给所有租客提了个大醒,水电表这种隐蔽设施,签合同之前最好找人查一遍,别等到交了几年冤枉钱,才发现自己一直在给别人买单! 截至发稿,陈女士还在为自己的权益奔走,六年冤大头,换来的不光是一肚子气,更是一个扎扎实实的教训,至于那位自以为聪明的房东,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得在法庭上为自己那点“小聪明”买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