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杀掉我工兵营22名战士的女匪首赤列曲珍即将被枪决,她听到这个消息后,随即脸色惨白,双腿发软,站不住地,这张照片就是当年赤列曲珍即将被枪决的照片。 1969年6月13日凌晨,赤列曲珍在西藏尼木县帕古区发动反革命武装叛乱,她勾结分裂势力,纠集百余人,趁夜色偷袭我军驻地与基层政权。 当时驻扎在此的是解放军工兵营一支分队,战士们多是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执行边疆建设与维稳任务,赤列曲珍一伙突然围攻,用刀砍、棒打、绳勒、刀捅等残忍手段施暴。 22名工兵战士毫无防备,在激烈抵抗后全部遇难,他们牺牲时,胃里只有未消化的青稞面与雪水,最小的战士年仅19岁。 叛乱中,赤列曲珍还带人杀害13名汉藏基层干部,残害农牧民积极分子与家属,手段极端残酷,她假借宗教名义煽动对立,欺骗裹挟群众,高喊分裂口号,妄图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她的行为严重践踏法律,违背西藏各族人民期盼安稳生活的心愿。 事件发生后,驻藏53师接到中央军委命令,迅速开赴尼木县平叛,6月19日战斗打响,解放军强势出击,不伤害无辜群众,先政治瓦解再军事清剿,仅用两天时间,就击溃叛匪武装,击毙部分顽抗分子,俘获500余人。 6月21日,赤列曲珍在普松乡寺庙被解放军活捉,其余叛匪或投降或被歼灭,少数漏网者后续陆续伏法,从叛乱爆发到匪首落网,前后不过8天,分裂势力的阴谋彻底破产。 1970年初,西藏自治区司法机关在拉萨、日喀则、尼木县三地,对赤列曲珍等叛乱头目公开审判,公审大会现场有数千群众到场,不少人带着烈士遗物,静立控诉罪行。 法庭上,审判长宣读赤列曲珍的罪状,列出她杀害22名工兵战士、残害干部群众、分裂国家的全部证据。 所有罪证确凿,她无从狡辩,当听到自己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时,赤列曲珍当场崩溃,她此前的嚣张气焰完全消失,脸色瞬间惨白,身体剧烈颤抖,双腿发软无法站立,几乎瘫倒在地,只能被法警架着维持站姿,她此前策划叛乱、残害生命时心狠手辣,面对死亡却只剩怯懦。 判决后不久,赤列曲珍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刑场周围聚集大量群众,见证正义对分裂暴行的惩处,枪响过后,这个背负多条人命、妄图分裂国家的女匪首得到应有惩罚。 她的结局,是对所有分裂分子的警示,任何破坏国家统一、残害军民的行为,终究逃不过法律制裁,那些被她杀害的年轻战士,永远长眠在雪域高原,他们用生命守护边疆安宁与国家统一,英名被永远铭记。 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