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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北京,64岁大爷到一按摩店按摩时,一连点了2个女技师为自己服务,过程

“冤不冤?”北京,64岁大爷到一按摩店按摩时,一连点了2个女技师为自己服务,过程中便感觉忽冷忽热,事后,又出现拉肚子、冒虚汗等症状。按摩店的女技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忙前忙后地照顾大爷,得知大爷刚刚做过心脏搭桥手术,还劝大爷就医,不过遭到了大爷的拒绝。随后不久,大爷的病症加重,喘不上来气,开始抽搐,按摩店的工作人员也不顾大爷的意愿将大爷送医抢救,但是悲剧的是大爷最终还是死亡。事后,虽然经鉴定大爷系猝死,但是大爷的家人难以释怀,认为按摩店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以及安全保障义务,对大爷的死亡存在过错,要求按摩店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56万余元损失。按摩店喊冤!法院这样判! 64岁的杨大爷走了。 这个消息传到北京那家健康管理公司时,很多人都觉得意外。毕竟就在前一天,这位VIP客户还精神抖擞地连点了两个女技师,套餐排得满满当当。 但心脏不答应。 杨大爷的心脏装过两根桥管,前后两回手术。这种底子,普通人听了都替他的运动量捏把汗。可大爷偏不这么想。 2024年8月1号下午三点,他跟往常一样溜进店,顺手点了背、药、中焦、腿、腹部等一系列项目,两个技师配合着忙活。 问题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 按着按着,大爷身上不对劲了。一会儿喊热得慌,一会儿又说冷得受不了。两位女技师没往深了想,只当是空调调得不合适,翻来覆去地拨弄遥控器。体温上蹿下跳这种事,在她们眼里算不上什么大事。 可对于一个心脏装过两根桥管的人来说,冷热交替从来不是小事。 一个半小时后,所有项目都结束了。 大爷起身去了趟厕所,回来时脸色瞬间就变了。拉肚子、冒冷汗、胸口闷得连气都喘不上。 血压一量,六十出头。 见此情景,店里不敢有丝毫大意。店长赶了过来,得知大爷有心脏病史,提议叫 120。大爷却摇头摆手说:不用,歇会儿就行。大爷摆摆手:不用,歇会儿就好。 可就在休息的间隙,大爷突然喘不上气来,身体也开始剧烈抽搐。 店长这才慌忙拨通 120,技师们轮流上前做心肺复苏。可等急救车赶到时,大爷已经没了呼吸和心跳。抢救无效,法医鉴定结论很明确:猝死。 家属没法接受。 家属认为,按摩店明明知道大爷有心脏病,却依然接待,这本身就是失职。服务过程中大爷明显不舒服,店里却只顾着调空调,没及时处理。 后来病情恶化,店里既没第一时间通知家属,也没强行送医。这不是失察是什么? 于是,家属把店告上法庭,开口就是156万。 店里的说法截然相反。大爷是按完才说不舒服的,之前活蹦乱跳。店里几次问要不要上医院,是他自己坚持不去。再说,按摩店又不是诊所,谁能料到人突然就没了? 两套说辞摆到法官面前,得用法律的天平衡一衡。 《民法典》第1198条写得清楚,经营场所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问题在于,这义务到底尽没尽到? 法官的目光落在了一个细节上:给大爷服务的那位女技师,没有资质。 没有资质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专业培训没到位,意味着风险识别能力存疑,意味着店里在用人关卡上本身就有漏洞。 这成了判定责任的关键缺口。 当然,大爷自己也不是无辜的。 他比谁都清楚自己的心脏状况,清楚剧烈冷热刺激的风险,却依然选择连轴转地消费套餐。 身体报警时,他拒绝就医,拒绝通知家属,一心只想靠休息熬过去。成年人对自己的身体负有第一责任,这道理不用说也明白。 最终判决:大爷自担85%,按摩店担15%,赔偿金额二十三万多。一审完店方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数字听起来冷冰冰的,但背后是一整条责任链条的重新校准。 家属要156万,拿到二十三万。这个落差不是法院在打折,而是法律在给“自主决策”和“经营义务”划边界。消费者有权拿自己的命赌一把,但赌输了,赌注不必然全让别人背。 只是那个“别人”,也不能全身而退。 无证技师、空调遥控器、那杯淡盐水——每一个细节都在提醒:这个行业的门槛到底有多低,专业急救培训的缺失到底有多普遍。 大爷赌输了,店也不是赢家。 (本新闻来源:裁判文书网,北京二中院)